第十五章 谈判(5 / 6)
等着自己主动往坑里跳。
沈斌提出的办法一共可归纳为三点:第一点,否决天空站的独家发布权,不过保证在合作期间软件中会内镶天空站的推广链接,达成这项协议天空站需要支付软件作者十万人民币。也就是说想要独家发布是不可能的,至多软件当中可以镶嵌天空站的推广链接;第二点,同意天空站的提议,软件可以免费发布,为此天空站要额外付出十万人民币的代价,要我免费,那不是少赚了好多钱?天空站得负责弥补我的损失啊;第三点,广告权可以交给天空站代理,但广告的择选要合适,不是什么产品都可以镶嵌的,末了广告收益软件作者与天空站要七三分成,沈斌占大头。
总结起来,就是这里要钱,那里要钱,外加广告分成。
看完修改的协议,姚薇抽吸了一口凉气。
对方的霸道实在出乎她的意料。第一条还是可以接受的,虽然否定了天空站的独家发布要求,但内镶推广链接,也算为天空站做宣传了,从一定程度上也变相支持了独家发布权,试问镶嵌竞争对手网址的软件,其它下载站点会大大方方的提供下载吗?答案很微妙。
至于说付出十万人民币的代价,虽然有些肉痛,可是考虑到“极限”未来的火爆,也就不是那么不可接受的了。
而第二条呢,就有些抠门了,有硬生生从天空站挖肉的嫌疑。你免费就免费好了,在第一个条件中天空站就已经有所付出了,可你偏偏单独设立一个条件,这多磕碜人啊。
天空站的意向是二十万交换独家发布,而沈斌的想法却是用推广链接换取十万,然后免费发布换取十万。
看似同样都是二十万,但差别却大着呢!推广链接效果显然不如独家发布来得直接,不过整体的影响力又很难说清究竟是哪个更好一些,而单独挑出来用十万换取对方免费发布软件,姚薇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有种充冤大头的意味。
最令人心痛的就是第三条了,可以说天空站如此看重“极限”这款软件,最大头便在于这广告代理,而现在沈斌硬要七成广告收益,这简直是狮子大开口啊!
一款软件不可能镶嵌太多的其它软件或者推广链接,也就注定不会有太丰厚的收益。但细水长流啊,只要软件更新换代快,这广告费不还是蹭蹭蹭往上长么。
姚薇看完后半响没有回话,这已经不是她能决定的了,于是她掏出手机,想要询问施以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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