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3一坤,爱人(2 / 7)
着她,“还有,我想你了!”
他性感磁性的嗓音从电话那边幽幽的传到云若熙的耳朵里,小女人鼻头一酸,差一点就掉下泪来。
“我知道的,你也照顾好自己。”她轻不可闻地吸了吸鼻子。
文菲说,他太累了,只是回到家不想让她看见而已。
就像昨天晚上,明明心情糟糕透顶,他还要逗她开心。
“小熙,这么久了,我好像还没说过我爱你。”
身在异国他乡,即便是最冷漠的男人在听见最心爱的女人温柔的嗓音时,也会触景生情,他说,他爱她。
最冷漠的男人却说着最缠绵的情话,这让云若熙在电话另一边听得像是在漆黑的夜里突然盛开了繁星,漫天璀璨,照亮了她晦暗的世界。
有那么一瞬,她差一点就想告诉他,她也想他了,很想很想。
在医院最无助的时候,她就想要是他在该有多好。
虽然他脾气坏,小心眼,还毒舌,但他到底还是会将她搂在怀,一边责骂一边给她最安心的拥抱。
挂断电话后,云若熙的心绪一直无法平静。
她转身去了凌一坤的书房,很多时候她发现只要他心情不好,他都会站在窗边静默,让挺拔的身姿隐匿在黑暗之中,孤傲,冷清,像是黑夜里最矜贵的王。
云若熙站在他常站立的位置,抬头,目之所及是一轮高悬的满月,满月清辉,不及日光澎湃,有一种道不尽的苍凉。
她静默良久,然后开了灯。
凌一坤的书房除了必备的几台电脑之外,还有一张他平时用来练字的宽大的写字台。
上面笔墨纸砚统统都是现成的,云若熙铺开一张宣纸,蘸了墨,大笔一挥,“一坤”两个字赫然印于纸上。
比起他遒劲浑厚的书法,云若熙的字显得婉约端庄,有种大家闺秀之美。
小时候,她在云柳的逼迫下练习毛笔字,一练就是十来年,这也是将她的性子磨得沉稳的原因之一。
字迹未干,她小心地趴在桌面上轻轻地吹,吹完,觉得意犹未尽,重新甩开笔墨,在另一张宣纸下写上“爱人”二字。
两张纸摆在一起,爱人,一坤。
或者是一坤,爱人,怎么念都觉得不错。
小女人终于捂着嘴浅浅地笑起来,眉眼弯弯,眸子里流光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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