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梦魇(2 / 3)
性格内敛,在外语系这种稍显浮华的地方,看起来就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到了大二,班上和宿舍的女孩,大部分都已经有了男友。像叶初晓这种漂亮的女孩,仍旧孤家寡人,委实是凤毛麟角。
她并没有和宋家扬联系,他留给她的那张写着QQ号的纸条,早就被她丢掉。因为叶初晓知道,自己不需要一场镜花水月的恋爱。
她的生活处处都得面对现实。
虽然张莲给她准备了四年学费,但自驰松年去世,张莲自己生计都成问题,还要应付那个吸血虫一般的叶建刚,自是没办法顾及叶初晓。
叶初晓自小的生活环境,让她比别人更懂得什么叫做危机感。于是,她一入大学,便开始打工。
只是外语系课业非常繁忙,打工的时间并不太多,只能做一些家教。好在叶初晓生活简朴,加上每学期的奖学金,倒也能自己养活自己。
大二暑假,她照旧没有回家,留在江城打工。
宿舍六个人,暑期留校的只有她和陈玲玲两人。陈玲玲来自边远小镇,大约同样是家境贫寒,所以与叶初晓关系不错,尤其是在找兼职方面,两人常常互通有无。
因为是名牌大学的学生,两人在放假伊始,便各自找到了一份家教。只是一份家教一个假期下来,不过两千来块钱,两人都想要再找点别的事,偏偏时间上又不太方便,家教每日只做两个小时,可加上来回耽搁的时间,白天也就没办法再做其他。
于是,陈玲玲与叶初晓一合计,想着两人晚上还有大把空闲时间,便决定找一份晚上可以做的兼职。
陈玲玲性格很外向,信息比较多,没过几天,就打听到离学校南门不远,有一家酒吧晚上招兼职啤酒妹。
叶初晓对夜店这种场所,向来是很排斥的,尤其是驰松年的皇朝涉毒被查封后,她听到酒吧之类的名字,都敬谢不敏,更何况是在酒吧里卖酒。
她甚至在模糊的认知里,以为啤酒妹跟小姐是同一个概念。
直到陈玲玲再三给她解释两者的区别,并拉着她去实地考察,叶初晓才算相信啤酒妹,就真的真是卖啤酒的小妹,并非小姐。
陈玲玲将这份工作说得很诱人,底薪五百,卖出一瓶啤酒提成五毛,但是在酒吧一个晚上随随便便就能卖掉上百瓶,偶尔还有小费。
当然那种地方鱼龙混杂,所以要去自然是两个人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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