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9 初一篇:我不会爱一个能力不如我的男人(2 / 7)
毛的大男人。
有时候她也很佩服他的耐心,这五年,几乎一周一次,风雨都打不动的被她拒绝,本以为他很快就会放弃,谁知道已经过了五年他居然还是没有放弃。
初一皱了皱眉,重复着之前说过N遍的话,“等到我认为你够强大的时……”
话未说完,就被陆温彦打断了,“等到你觉得,那若是你一辈子都不觉得呢,岂不是我一辈子都追不到你。够了,够了,每次都是这一句,我不想再听了。”
说罢,直接按下了结束键,生气伤心郁闷的情绪堆积在心中,得不到舒缓,他高举起手机,欲将它砸了泄愤。
越想就越觉得生气,都已经五年了,快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他认为自己的耐心已经足够好了,可是却偏偏还是融化不了初一那颗千年寒冰心。
想要砸下来的动作最终还是没有做完,陆温彦颓唐的将手机放在眼前,舍不得砸下。
这个手机已经买了五年,也就是说他喜欢了初一多少年,这个手机就用了多少年,里面有所有关于他和初一的点滴记忆,真要砸了,他怎么可能舍得。
翻出短信栏,第一条便是初一的“好”字……
不知不觉,视线飘远,思绪也跟着飘回了五年前。
第一次见到初一,是在五年前,当时嫂子白若素肚子里的宝宝出了点事,需要初一的帮助,于是他陪着老大一起去接机,一身简单的衬衣配牛仔裤的装扮,看上去就像是个冷傲的学生,完全不相信她就是传说中神医。
可是后来亲眼见到她惊人的医术,陆温彦瞬间为她折服,那个在其他医生都觉得不可能完成的手术,在她看来却再轻松不过。
几天后,她又再次让他见识到了她的超凡实力,救了他三嫂唐菱,心脏被取出的三嫂居然在她的妙手下活了下来。
最初对初一的感觉应该是佩服多过于喜欢,当知道她在哈佛当助教时,为了追寻她的步伐,他只身来到美国考上哈佛与她同在一个学府。
为了能引起她的注意,他故意选了她的课,却又一节课都不去上。
可是他却失误了,对于初一来说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去听她的课,与她没有丝毫关系,她根本就不在意,该怎么上课还是怎么上课。
后来陆温彦就转变了方式,这种坏学生吸引注意力的方法没用的话,他就干脆来个最直接的,先是爱心餐,早中晚一餐不落,其次就是时不时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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