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部分(4 / 6)
燃烧成一片辉煌的火海。
按说以陈默的年纪,他的青春已经错过了李宗盛和罗大佑的时代,可是当年他军校的一个室友狂迷李宗盛,陈默对音乐没有太多感触,他总是漫不经心地听着,漫不经心地哼两句,于是永远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因为听到某首歌而潸然泪下,为什么有人会对一个歌者抱有崇敬的心理。
而此时此刻,陈默在这个色彩浓烈的黄昏一人独坐,在人群喧嚣中回味自己的寂寞,他忽然记起室友说过的一句话,他说我喜欢李宗盛,因为他试着不露痕迹,告诉我爱情的道理。
这句话很苍老,很模糊,好像压在记忆的箱底已经很久很久,展开看的时候满是尘埃。
陈默记起当时的他是完全不在乎什么叫爱情的,每一个壮志雄心的男人在二十出头的时候都不在乎什么是爱情,在他们看来,爱情就像面包上的草莓,红艳艳的,诱人的美味的脆弱的……装饰!
对,关键词在最后一个,无论多么美好的形容词都不能抹去最后那个名词的定性:装饰!
所以那个时候的他对室友的喜好不置一评,如果说爱情本身就不重要,那么,爱情的道理更不值得太关心。我们年轻的时候都曾经疯狂地追求过某些东西,也曾经不屑一顾地放弃过很多东西,而那其实都是因为我们的无知。陈默心想,大概就是如此,他的无知让他错过了他生命中最好的姑娘,可是,如果没有相遇、别离、错过,无知的人要怎么才能知道起来?
陈默离开那间餐厅的时候,辛晓琪激扬的嗓音在耳边回响。
被爱是奢侈的幸福,可惜你从来不在乎。
……
我们的爱若是错误,愿你我没有白白受苦
若曾真心真意付出,就应该满足。
……
啊!多么痛的领悟,你曾是我的全部。
只愿你挣脱情的枷锁,爱的束缚任意追逐。
别再为爱受苦
……
陈默记起那时苗苑看着他泪流满面,她说她不行了,她说你不爱我。
她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她逻辑分明有理有据,她其实是在等待着自己去反驳她。
陈默心想他当时应该堵上她的嘴,把她抱在怀里狠狠地亲吻,他应该牢牢地抓紧她,绝不放开,他应该断然地告诉她……
不,你弄错了,我爱你!如果你还觉得不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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