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部分(2 / 7)
“好。”孟易南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刚才叶玺说那么重的话,一定伤到晓雾了。
三人就沉默地吃着,桌上那两笼虾饺和蟹黄包没有人再动,静静地摆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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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易南坐了一会,向路晓雾微笑轻语,“我去趟洗手间。”晓雾轻轻点点头,孟易南起身还瞪着叶玺,警告他别瞎说话。
叶玺看着孟易南离开的背影,慢慢转眼望向对面沉默不语的路晓雾。
叶玺缓缓开口,“南最不爱吃甜的,酸的,只喜欢吃咸的。鱼喜欢吃红烧的,鸡喜欢吃白切鸡,喜欢生吃大蒜,喜欢吃咖哩,碰不得海鲜。你知道几样?”
路晓雾拿着筷子的手停在半空中,眼神缓缓对上叶玺那冷笑的脸,心一点点低沉。
叶玺看出她脸上的郁闷,继续笑说,“喝茶只喝明前龙井,水果最爱西瓜,最讨厌梨子。刮胡刀只用吉列的,因为他只闻得惯吉列的刮胡水。睡觉喜欢睡左边,起床会黑脸。最喜欢的歌手是谁你知道吗?”他的嘴角全是笑,是冷嘲热讽的笑。
路晓雾被他问得哑口无言,她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她是知道孟易南爱喝茶,是绿茶,可具体是什么茶,她不知道。他从没说过,因为茶叶都是他亲自买的,而她有次一时兴起从商场买回的茶包,真的一直被他放在厨房接灰尘。后来,她就没再买过茶叶。
他只爱吃西瓜,难怪她每次买一大堆水果回来,他都意兴阑珊地推说不爱吃水果,原来是她买的都不对他胃口。
刮胡刀,她隐约记得像是吉列的,因为有次好奇瞄了一眼,才看到那牌子像是电视里一直打的广告吉列,而他为什么独爱她也不知道。
他一直睡左边,喜欢从背后紧紧拥她入眠,起床时脸色不好,直到洗完脸才稍有改善。
他最喜欢的歌手,她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车里最经常播放的一首英文歌是个男人唱的,貌似是吉他伴奏,可她从未留心过,也无从得知。
她对他真的很不了解!
“你都不知道。”叶玺嘴角的笑冷冷扬起,带着某种嘲讽,“也许他并不想让你知道。”
路晓雾一抬眼望进他的眼,那眼里的笑只有一种温度,零下5度,他瞧不起她。心里微抽,孟易南不想让她知道,这句话像根刺一寸一寸插入心房,她与孟易南根本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叶玺眼瞟到孟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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