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抢蛋糕(2 / 4)
点是:他们申购新股的中签率比较高。
如果微通公司若在香港上市的话,香港的普通投资者有很大的机会能够16块买到股票。正是如此,大家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之后,都很是认定,这股的估值并不高,值得买进并长期持有。
只是若没有能够成功上市,这就像到嘴的肥肉要跑掉一般,他们有理由进行指责。而在他们看来,现行的制度是妨碍他们发财的罪恶之源,必须要将这个东西进行废止。
“留下微通公司!留下微通公司!”
当天有越来越多的香港投资者加入反对的行列。
香港上市公司不容许发行两种投票权不平等的股票上市,的确是错失了不少好公司。
其中,英国足球俱乐部曼联曾经拟来香港上市,就是因为大股东坚持维持投票权不同的AB股制度,相反美国对股权架构无限制,故曼联最终改到美国上市。
若说曼联的案例不够深刻,那可以看看华夏的阿里巴巴。
当年阿里巴巴的创始人马芸推荐集团上市,但由于持股不及他前面的二位股东多,要是“同股同权”的话,他将失去公司的控制权。
正是如此,客观上已经要求,这位始终人必须在法律上主宰着这间公司,而且他的二个财务投资者也是选择同意。但结果呢?香港证交所没有妥协,阿里巴巴最终被迫转到了美国上市。
这些年,阿里巴巴的业绩蒸蒸日上,给他的股东也带去了超值的投资回报。这一份可口的蛋糕就因为这个制度,将一间好公司让给了美国市场,的确值得反思。
“我提议!废除同股同权的制度!”
有一个有些多年金融从业经验的议员当天就站出来进行呼吁,他认为,现在能不能留住微通公司,不仅仅是香港交易所的事情,已经关系到香港的民生经济。
“同股同权,这是我们的基本原则,我们不会改变!”
当天晚上,香港证交所方面也是作了强硬表态,坚持着他们的选择。
这个做法其实也没有完全错误,就像是在“做大”和“做强”间作选择,其实两者都是各有利弊。但是这一个表态,无疑是相当不合时的,而且也得不到股民的理性对待,而且放任着微通公司离开,绝对不是一个有利的举措。
“屁原则!都是给这些老家伙给害死了!”
“怪不得现在香港没落,这么保守不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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