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七章 社保大案(4 / 4)
则是将现有已建成的设施转让给投资者,国营主体收回资金投入新的建设。这一模式一般不涉及项目的建设过程,避开了BOT方式在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和矛盾,同新建项目相比,风险和矛盾有所降低。
但事与愿违的是,在高速公路“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强势干预,黑箱操作,公开公平竞争环境难以形成,“民营化”实验迅即成为官商勾结的场所,高速公路等大型公共基建项目演变为权贵资本融资工具,案例频发。
上海社保大案起因就是几个路桥老板先是利用关系低价取得几条高速公路和大桥的收费经营权后,采用BOT或是TOT方式挪用建设资金,虚增建设成本,最终收买政府官员延长公路收费年限,继而干脆直接贿赂官员在建设期间用项目名义从金融和社保机构套出大笔资金投入其他领域投资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