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骚动的天下(2 / 12)
哥哥,皇帝司马曜的大舅子,是个当时很著名的帅哥,不过他有一个比帅哥更酷的称呼——名士。
名士是个什么东西,还是用王恭自己的话来解释吧:“名士不必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而据著名古典文学专家孙次舟先生和楚辞专家闻一多先生考证,屈原和楚怀王是对断背同志,《离骚》的地位就等同于《金瓶梅》《玉蒲团》等通俗小说,所以所谓名士,就是天天闲得难受,一起喝酒,一起玩乐这么一群人,那么王恭先生这个著名的名士是个什么水准,每个人心目中都该有把标尺了。
不过也不能因此就把魏晋名士都贬得一无是处,美国有个心理学家就曾说过,事情本身无所谓对错,关键看你从哪个角度去解读。同样一本色情读本,名士读起来就能从中感受出让人泪下的爱情故事,而大老粗们就只能看出简单的交配,这可能就是名士与俗夫最大的区别吧。
按理说哥哥是帅哥,妹妹也丑不到太多,否则遗传学说不过去,但他妹妹彪悍的性格注定了一生和美丽绝缘。女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王法慧,你不懂。
既然是集团就不止一个人,王恭有个小弟叫殷仲堪(跑龙套的),殷仲堪有个小弟叫桓玄(男一号刘裕的裸替),三人不敢直接叫板司马皇室,打出了个很俗的造反口号——清君侧。这回充当奸臣角色的人叫王国宝,也有个身份,当权派司马道子的大舅子。
于是前皇帝的大舅子带着兵来打前皇弟的大舅子,打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你丫该打。
公平地讲,王国宝同志是封建社会里一个典型的贪官污吏,贪污、受贿、买官、卖爵、拉关系、吃回扣什么都干,但让他惹上这次麻烦的却是另外一件事。
张贵人把皇帝干死那天,第一个知道消息的就是王国宝同志,这个家伙知道这件事后,既不高兴,也不悲伤,而是立刻穿好鞋深夜叩打禁宫的大门,他不是去看护现场照顾遗体,而是去写遗诏。
好了,直到这里,我们一宗千年的悬案终于浮出水面了,写遗诏写什么,皇帝死了,自然太子即位,太子又是个二傻,凭那时的医疗水平是怎么都不能康复的,这已经是对他的妹夫兼主子会稽王司马道子最好的结果了。
这样推理下来,他这么改遗诏显得多此一举了,毕竟是改遗诏,不是学术造假,要杀头的。按照股票市场的理论,风险越大,收益越大,他这么个顺风接屁的主没有足够的利益是没有任何理由舍身犯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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