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敌变我变(5 / 6)
刺刀,苏式骑枪上用的刺刀,这东西形如短剑,三锋开刃,也可以做匕首用。
土匪有几个不会玩刀的,老万轻手轻脚地绕到哨兵背后,这些日子一直玩枪了,也没有肉搏的机会,刺刀从给了他到现在还没见过血。他突然直起身捂住敌人哨兵的嘴,刺刀没有抹脖子,也没扎胸口,他把刺刀从敌人的肚子扎进去,顺着肋骨缝往上捅,刀锋一转,把心脏挑破,大量的失血立刻让敌人失去了反抗能力,等到人没了气,老万才松开捂住嘴的手,把人慢慢放平,抽出刺刀,不声不响的就干掉哨兵。
王勇见祝老万得手,马上向阵地上靠去,现在天气炎热,又下着小雨,工事里又热又闷,美国兵选择了住帐篷。
“先找指挥部,干掉敌人军官”王勇小声地对两个战士说道,他的话音刚落,刘晓顺的枪就响了,他一枪把身前一个帐篷里的美军给打爆了脑袋。
“你怎么乱开枪?”砰的一声枪响震动了山头上的美军,周围顿时枪声大作,王勇生气地问道。
“连副,你不是说先干掉敌人的军官吗?这家伙带着一块夜光表”刘晓顺从被打死的美国兵手腕上捋下一块手表递给他欣喜地说道。
“我的妈呀”王勇一时气结,这些兵都把国内的观点带到朝鲜来了,中国当年穷,**穷,国民党也穷,要是国民党兵里混着一个戴夜光表的,那肯定是哪个将军藏在里面。但在美军里,一个大兵照样买得起夜光表,这个刘晓顺可就想象不出来了。志愿军师团长们也是入朝的时候,国家紧急从苏联香港进口了一批手表才解决了问题,现在他们连里连块手表都没有,缴获的都上缴了,靠一个大闹钟掌握时间,刘晓顺这么想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也怨这个美国兵倒霉,睡觉不老实把手从帐篷里伸了出来,露出了腕子上的表结果脑袋烂了。
这鲁莽的一枪,引来的是一片大乱。但对志愿军的夜袭部队来说,响枪的时候王勇身边只有两个人,大多数战士还在小山的半腰。好在这次出来带的兵,全是老兵,战斗经验极为丰富。
大头带过的老兵油滑得很,传下来的东西不止是‘以表认人’,几乎个个都是一对射就拿子弹往头皮上蹭,一拚刺刀就往人家大腿上开枪的主儿,这个都是打日本人时学会的,这个现在也带到朝鲜来了。
听顶上一声枪响,老兵们知道战斗已经开始,但自己根本来不及加入,怎么办?他们不约而同地掏出手榴弹,照着上面就扔,他们最拿手的就是扔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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