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巩固政权:打造农民乌托邦(7 / 22)
迁徙天下豪富之家到关中,我初不以为然。现在想来,京师是天下根本之地,把他们迁到这里,实在是事有当然,不得不尔。”所谓事有当然,不得不尔,盖因这些豪强大户都是地方上的强悍势力,把他们从地方上拔出,一可以削弱他们的势力,把他们放到皇帝的眼皮底下,防止他们为乱地方;二他们带来了大量财富,可以活跃首都经济。
毫无疑问,豪门大户并不愿意抛弃庞大的产业,搬离故土。即使搬到了南京,很多人还想方设法想要逃回故地。为了防止这些富户逃回,朱元璋制定了禁止逃亡的严厉法令,规定“富民私归者处以重罪”,使各地的缙绅不得不死心塌地做新朝的首都居民。
第二个办法是制造冤案,发动百姓诬告陷害地主,以此抄没他们的财产。
一个有名的传说是,江南首富沈万三为了讨好朱元璋,出巨资助建了南京城墙的三分之一,孰料朱元璋见沈万三如此富有,深恐其“富可敌国”,欲杀之,经马皇后劝谏,才找了个借口流放云南。沈万三最终客死云南,财产都被朱元璋收归国有。这个传说虽然被历史学家证明为杜撰,却十分传神地表现了朱元璋的仇富心理。
在罗织罪名摧残富民这件事上,朱元璋的流氓性格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心黑手狠,任意黑白,不怕别人咒骂,不怕后人评说,不但不为妇人之仁,甚至也不受基本道德准则的约束。洪武年间,朱元璋为了惩贪和消灭政治上的异己力量,制造了四大冤案,即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四案加在一起,杀人十数万。
强权在手,朱元璋搞起政治斗争来,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在消灭政敌的同时,“放牛拾柴禾——捎带手”,他把江南幸存的地主们也都消灭了。
其手段是任意利用案件勾连地主富户,唆使人们诬陷他们藏有贪官寄存的赃款,以便没收他们的财产。绝大多数案件,都是一望而知的冤案。人们也揣摩到皇上的真实意图在于没收财产,所以乐得争相告发。
《明史》说,郭桓案“核查赃款所寄放的人家,遍及天下,民众中中等以上富裕的人家大抵皆破”。吴宽说他的家乡长洲(今苏州)在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并谈及三吴地区的情况说,“皇明受命,政令一新,豪民巨族,到削殆尽”,在胡、蓝党案中,江南有名的豪强地主几乎都受到株连,仅吴江一县,罹祸的就有张涛、莫礼、张瑾、李鼎、崔龄、徐衍等“不下千家”。此举“并尽洗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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