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劫难逃:张献忠 (1)(13 / 23)
军教头林冲本来是一个老实内敛、温文儒雅的人。然而,在杀了仇敌准备落草之后,为人行事的风格突然大变:他去奔梁山的路上,经过一处庄院,向人家讨酒吃。人家不给,他居然拿起长枪来,冲上前一顿暴打,把庄客们都打跑了,他大大咧咧坐下,快意道:“都去了,老爷快活吃酒。”
变化的并不是林冲的性格结构,而是他的自我角色认识。他已经自认为是“准强盗”,一个要靠杀人抢劫活命的人,自然没有必要再遵循一个良民的伦理规范。自己一个要落草的人,还怕个甚!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一不做二不休,充分享受暴力给自己带来的自由。到了梁山泊,为了入伙,他急吼吼地寻找无辜的过往客商,要借人家的头来做送给梁山泊的“见面礼”。
那些起义的农民们何尝不是如此?他们被饥饿驱使,被官府所追逐,如果起义领袖的素质不高,不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精神动员和纪律约束,那么他们很容易放弃伦理规范,把自己交给本能,按“乱民”、“贼寇”、“强盗”的活法来活。
就像心理学家早就指出的那样,暴力确实能给人带来快感,这种快感还很容易上瘾。军事生涯是艰苦、紧张、枯燥的,折磨俘虏,放纵暴力甚至是许多军队里唯一的娱乐。小俣行男著《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记载,日本军人在华烧房子烧上了瘾:“有的士兵就这么说:‘队长,我不见火灾就睡不着,今晚上也让我烧它两三幢吧!’”战场往往使人——不仅仅是日本人——丧失人性。
在明末诸军中,张献忠部对这种“娱乐”最为热衷。
【陕北青年张献忠】
明末农民军的著名领袖张献忠,虽大名鼎鼎,我们对他本人的了解其实很少。史家的笔墨都消耗在张的“残酷好杀”上,关于其他事迹,勾稽所得,寥寥无几。
我们所能确切知道的,是他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正是万历皇帝的消极怠工愈演愈烈趋于极致的年代,明王朝的灭亡已在此时埋下伏笔。此时欧洲经过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正处于与中国擦肩而过超越中国而去的前夜。
那一年,除了这位后来农民起义领袖的诞生,世界上并没有其他太重要的事情发生。如果努力搜索,还可以列出勉强可算做大事的几件:英国的莎士比亚在那一年写出了经典之作《麦克白》;德国的开普勒在《蛇夫足下的新星》一文中记载了超新星的爆发;欧洲人在此年东渡寻找黄金和香料时,首次发现了澳大利亚;也是在这一年,巧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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