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案火光里的悲鸣 (1)(20 / 24)
他刚刚闻见一股焦煳味道。说明点火的时间,可能是在夜里十二点以后。这个时间,一般小孩子都被家长管束着睡觉了。而且,小孩子不怎么使用牙签。”
“有什么依据是恶作剧呢?”丁支队问。
我说:“用牙签堵锁眼,本身就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根本不可能造成房门从里面打不开的情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一种恶作剧。同时,用打火机点窗帘,这同样是一种意义并不大的行为。如果是蓄意放火,完全可以携带助燃剂,然后从沙发开始起火。所以,我认为用打火机点燃窗帘,一样也是一种恶作剧的行为。”
“既然是恶作剧,就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了,这样的矛盾关系,可就不好排查了。”丁支队说。
“有发现。”一名侦查员走近专案组,拿着一个物证袋,说,“刚才例行巡查现场周围的同事,发现现场楼房西侧的外墙根,靠着一束塑料花。”
“塑料花?”我从侦查员手上接过物证袋,看了起来。
“这肯定是刚才有人趁着天黑放过去的,之前我们巡查还没有发现。”侦查员说。
“这束花上有很多灰尘,应该是放置很久的,而不是特地买的。”我说,“偷偷摸摸地冒险去现场放花,我觉得肯定就是放火人干的了。”
“啊?那我们赶紧部署路面巡控。”丁支队说。
“敢如此进入中心现场附近,说明对现场很熟悉,是本地人。”我说,“这是我们排查的条件,但是同时也是我们巡控作用不会大的原因,放火人能很快回到家里,或者利用胡同绕过警察。”
“我们错失了直接抓人的良机啊。”丁支队说。
我说:“不过也无所谓,这个送花的动作,给了我们很多提示。至少印证了我之前的说法,这次火灾,是从一个恶作剧开始的。”
“你说的是,放火人的愧疚行为?”林涛说。
我点点头说:“在现场附近放花,显然是行为心理学中说的愧疚行为。说明放火人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结果,更加印证了我之前的推断。同时,也说明放火人和死者之间是很熟悉的,有一定的社会交往和关系,这就大大缩小了我们的侦查范围,这是其一。其二是为了表达愧疚,不仅不送鲜花,更没有去买一束新的塑料花,而是用在自己家里放置了很久没有打理的塑料花。这说明放火人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对了,别忘了排查嫌疑人的时候,看看他家里有没有空着的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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