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认错(1 / 5)
陆时熠惊,心里“窝草”一声。
于牧不会猜到,他喜欢的人是他姐了吧?他一向将自己的情感隐藏的很好,于牧不可能知道才对……
此刻,陆时熠心情忽然紧张了。
他从没想过这么早跟自己的好兄弟摊牌,也不确定于牧对自己喜欢他姐这事,会是什么态度。
就在陆时熠不知作何回答时,于牧得意的说,“我说上次我忘猜谁了呢,还有一个人没猜,就是唐宛晴。她现在就在我姐公司的宣传部实习。你的小真爱是唐宛晴,老子没猜错吧,哈哈哈……“
“……“唐宛晴?这是哪号人物?
陆时熠回忆了好半响,才回忆起这人是谁。
“于侦探,你可以啊!”林洲洋已经认定陆时熠就是为了唐宛晴,才特意回的国。
话说,唐宛晴是何方神圣呢?
那是他们高中时期,无数小男生心目中,可望而不可即的白月光。唐宛晴是南方人,当年长得那叫一个水灵漂亮,性格温柔又知书达理。追她的男人若排成队,都可以绕操场好几圈。
然而却没一人能追到她。
于牧不信这个邪,他们哥几个从小也是被小女生追求着长大的,尤其是陆时熠那颜值,若他出手,谁还能追不到?
于是,哥几个打赌,如果陆时熠一个星期内能追到唐宛晴,他们就给陆时熠洗一个月臭袜子,外加喊他一个月“爸爸”。
高中时也是真无聊,陆时熠还真去追了,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也失手了。
唐宛晴同学温温柔柔的用一句话拒绝了陆时熠,她说:“陆同学,谢谢你的喜欢,不过我们现在还小,还不适合恋爱,应该以学业为主。”
当初,陆时熠没追到人,还被于牧几人笑话了好长一段时间,说他这张大帅脸,也是白长了。那段时间,他们私底下常常聊到唐宛晴,还感慨过她眼光这么高,以后得什么样的男人才入得了她的眼?
不过没多久,哥几个就都忘记这号白月光了。因为一上高二,唐宛晴就跟着做生意的父母,回南方了。
“这叫什么来着,越追不到手的越珍贵,越是令人念念不忘。”于侦探好不得意的说,“当初问你喜不喜欢唐宛晴,你还说不喜欢。现在为了人家,特意追到我姐公司里去了,你说打脸不打脸吧?”
陆时熠:“……”
于牧斜眼瞅着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