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六章 《开罗宣言》(4 / 4)
罗宣言》。
关于台湾回归问题,《开罗宣言》的其主要内容是:中、美、英三国对日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和惩罚日本的侵略;“剥夺日本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使日本强占的中国领土,例如东北地区、台湾和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
《开罗宣言》是第一份确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条约性文件,它从法律上明确了日本侵占台湾的非法性,为战后中国处理台湾问题提供了国际法依据。
而在此同时第三战区最高司令长官郑永正式宣布:“第二期对日作战结束,现在我第三战区转入第三期作战,大反攻、大决战由此开始!!
凡我第三战区一应军民,皆为我大反攻之组成部分!!
我以第三战区最高司令长官名义宣布,向倭寇进攻!!向伪军进攻!!向我们对面的一切敌人进攻再进攻!!
把倭寇彻底赶出中国去,把一切侵略者彻底赶出中国去!
第三期大反攻由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六日开始,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在我第三战区乃至整个国家再也看不到一个倭寇,再也看不到一个敌人存在!!
我命令,第三战区刺刀对外,进攻,进攻,进攻!向着所有还存在敌人的方向进攻!!
誓死进攻,誓死奋战,决战就在今天,胜利就在今天!!中华民族万岁!!中国军人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