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钱座之设(5 / 7)
“自己先做起来?”丹羽长秀反问道。
“是的,在下认为,不妨先试行一段时间。之后主公让我们设置钱座的话,也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在下家里每月大约有两百贯左右的盈余,可以全部都拿出来。”
“想不到宣景殿下如此善于经营……”丹羽长秀惊叹道。作为内政达人,他知道这个收入实在是很可观了。一个月两百贯左右,一年就是两千五百贯,换算成田赋的话大约是八千石知行的收成。但是,我的这个收入不用负担军役,不用上缴年贡,是除去了成本、征税和俸禄等开支后的纯利润。虽然他家有两万石的知行,但是不算他自己的俸禄的话,每年的盈余还没有我家的多。
“都是在下侧室在操持。作为武士,实在让长秀殿下见笑了。”我谦虚道。
“既然宣景殿下有此心意,那么我长秀也尽一份力量吧。在下家中还有一千多两金子,也可以尽数拿出来。”见识了我的经营能力,丹羽长秀爽快的答应道。
“请长秀殿下放心,在下一定让这笔投入得到足够的回报。”我保证说。
“都是为主公效力。”丹羽长秀摆了摆手。
五月初,我们在町内发布了“撰钱令”:永乐钱或鐚钱都是本町的有效货币,所有町众不得拒绝使用任何一种;在交易时,两者之间按照1:4的比例进行换算;如果有人拒绝使用某种货币的话,奉行所将予以一定的处罚。
与此同时,我们俩联合开设的撰钱屋成立了。丹羽长秀一次性提供黄金一千两,我提供铜钱四百贯,并且以后每月继续提供铜钱两百贯(有永乐钱也有鐚钱),直到信长正式成立钱座为止,利润一月一结,由两方平分。经营方面,按照金1两=钱1贯=永乐钱1000文=鐚钱4000文的比例对外提供兑换,并收取两厘的费用(2%)。撰钱屋的人手方面则由两方共同招募,他的被官(代理人)是太田宗清,我派出了吉良秀景,改由上田重元担任治安组头,并把小夏安排到自己身边。
撰钱屋就开设在丹羽长秀的奉行所旁边,我想所有人都能看出它与丹羽长秀的关系。由于有官方背景,所以许多离开清州的商人都愿意前来兑换所乐意接受的钱币。另外,町内也有人前来光顾,有些是为了储藏方便而兑成黄金,有些是为了得到小额货币而兑成铜钱。撰钱屋的经营状况一直非常良好。
而如果再有关于货币方面的问题,我也直接打发他们前往撰钱屋,双方各出1厘的费用兑换成可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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