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贸易船队(中)(5 / 5)
名份。
最后,经过仔细的讨论,我们采取了一种模糊的说法,将信长定位为天皇的摄政,我和长秀分别作为摄政官署的商务和政务长官,全权负责和明廷之间的贸易事宜。
但实际上,按照信长的规划,整个勘合贸易都在信长的控制之中。他控制的环节有两个,一个是出口货物的征集,另一个是进口货物的征税。货物的征集,由丹羽长秀率领信长的侧用五人奉行组(福富秀胜、菅屋长赖、堀秀政、矢部家定、长谷川秀一)共同负责,他们将家中高级武士、附属大名、各大寺社和各大商人组织起来,分别给予一定的货物配额,并且确定贸易使团的具体人选;完成之后,丹羽长秀将人员和货物清单移交给我,由我负责率船队前往明廷。等到完成交易返回之后,无论结果如何,一率由我征收一成半的商税和一成的运费。一成半的商税自然是归于信长,称为“抽粉钱”;一成的运费则交给船队,也就是我和武田信孝两人,用来支付往返大明的船只租金、船方工资、乘方食宿等费用。
但是,即使抽取两成半的税费额,这些货物的贸易利润依然非常可观。以银货交易为例,日本的金银价格比例为1:10到1:11,大明1:4,仅仅输出白银,获利即相当于货物的双倍价值。而且,大明的生丝、药材、砂糖、金缕、书籍、扇香、铜钱、估衣等,运到日本皆是暴利,利润大约相当于货物价值的两到三倍。
可以想见,为了获得参与贸易的资格,很多人都将竭力向信长争取,而织田家在畿内的统治基础也将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