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章 以后,各位就不要依靠食盐赚钱了(5 / 7)
已经表现的淋漓尽致,连最后的一块遮羞布,都毫不犹豫的扯掉了。
嘉庆年间,以徽州盐商居主导地位的两淮盐场,苛捐杂税达到92种之多。据嘉庆《两淮盐法志》统计,从康熙十年到嘉庆九年的100多年中,两淮盐商前后所捐输的财物共有:白银3930余万两,米2万余石,谷33万石。商人每次捐输,多则数百万两,少则数十万两,其余寻常捐输则难以枚举。
两淮盐商中,徽州盐商占据优势,因此,捐输的负担大多落在了徽商头上。曾任两淮总商之一的歙县大盐商江春,每遇捐输,“百万之费,指顾立办”,最终还是落了个破产的结局。
嘉庆九年,由于镇压白莲教起义,财政发生困难,清政府为了应付此种局面,开始疯狂地上涨盐价,这无吝于杀鸡取卵、饮鸩止渴。盐价越高,盐的销量便越少,税源就越枯竭。因为官盐的价格越高,走私盐的利润就越大,私盐贩子就越多,人们购买官盐的数量就越少。
为了转嫁税源枯竭造成的财政困难,清政府规定,盐商在拿到盐的销售许可之前,必须先行缴纳相应税赋。在盐业利润大、销售速度快的背景下,对于徽州盐商来说并不是一个问题。但在盐业利润被苛税重赋和名目繁多的敲诈勒索摊得很薄,且私盐泛滥的情况下,就成了要命的问题。
比如长芦盐场,行盐区域在黄泛区,今天的皖鲁豫交界之处,历史上就是四战之地,黄河又经常改道,自然灾害严重,民风彪悍。此处私盐最为猖獗,私盐贩子有强大的武装,组织严密,甚至敢于和官府正面对抗,面对这种武装私盐,盐商们别说获取利润,就是连保本也几乎是不可能。
往往是今年好不容易卖出去的盐往往是五、六年前积压下来的,可是五、六年前的本钱还没完全收回,新盐又压下来了,随新盐而来的,是更加沉重的税赋。盐业经营的进入是垄断的,相应的退出也是垄断的。
这意味着,世袭而来的特权变成义务的时候,即使赔本,也只能硬着头皮赔,不然就是犯上欺君。在这样走投无路的境遇下,很多徽州盐商纷纷想尽办法,以生病,回家尽孝为托辞逃避,更有甚者,竟然选择了一逃了之,一夜之间,人去楼空,不知所踪。
面对这种局面,精明练达的徽州盐商认准了只有降价才是挽救盐业的唯一出路,但是甫一尝试,便遭巨大打击。满清政府的权威是不容置疑的,降低盐价在满清政府看来,就是对皇权的挑衅,而这比什么都更加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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