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被污辱与被出卖的(4 / 5)
偿,卖完国民的子女,再卖自己的妻女,最后将自己也赔了进去……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干出这样的荒唐事,真是千古笑谭,诒笑万世!呵呵呵呵……”
据《南征录汇》记载,金军攻陷汴梁后,统帅完颜宗望向宋钦宗提出军费赔偿要求,“原定犒军费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须于十日内轮解无阙。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
公主(帝姬)、王妃明码标价为金锭一千,不知道这是不是后世生女称之为“千金”的由来?如果是,又有几人了解最初是怎样的悲哀?最悲摧的莫过于“贵戚女”,白银一百锭就贱卖了。
宋朝的银锭,一般为五两或十两,即便是按最高的十两来算,一百锭也就是一千两白银,这差不多是青楼里一名红妓的赎身银了。这些官宦小姐与富家千金,虽然比不得皇宫里的公主、王妃,但平日里哪一个不是娇生惯养,百般呵护,如今却被堂堂皇帝以娼妓一样的价格卖出……
这些被出卖者又将面临着怎样的命运呢?
还是《南征录汇》记载,“自正月二十五日,开封府津送人物络绎入寨,妇女上自嫔御,下及乐户,数逾五千,皆选择盛装而出。选收处女三千,余汰入城,国相自取数十人,诸将自谋克以上各赐数人,谋克以下间赐一二人。”所谓国相就是金兵的另一统帅完颜宗翰了。
从此,这些女子只能是任人宰割,身心都受尽凌辱。次月五日夜,完颜宗翰宴请手下将领,令宫嫔换装侍酒,不从者即予处死,手段极其残忍。当时,有郑氏、徐氏、吕氏三位妇女抗命不从,被斩杀,又有“烈女张氏、曹氏抗二太子(完颜宗望)意,刺以铁竿,肆帐前,流血三日。初七日,王妃、帝姬入寨,太子指以为鉴,人人乞命。”
在这种威逼下,仍有妇女抗命不从。初九、初十两天,又新押来九名王妃、帝姬,其中一人不从。下面是她与完颜宗望的对话:二太子曰:“汝是千锭金买来,敢不从!”妇曰:“谁所卖?谁得金?”曰:“汝家太上(指宋徽宗)有手敕,皇帝有手约,准犒军金。”妇曰:“谁须犒军?谁令抵准?我身岂能受辱?”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宫女数千,取诸民间,尚非抵准,今既失国,汝即民妇,循例入贡,亦是本分。况属抵准,不愈汝家徒取?”妇语塞气恧,随侍小奄屡唤娘娘自重,妇不自主,小奄遂自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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