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二三事(二)(修改)(2 / 4)
你好的人,但你不会一定再也找不到一个比我还爱你的人。”
我又哭又笑,眼泪鼻涕糊了一脸,骂他:“都这个时候,还贫。”
他:“不是贫嘴,是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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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一个舞会上,他作为甲方来我们公司谈合作,顺便参加了这个舞会,我就记住他了。(不过按照他这个排场,想不让女生记住他都难)
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当时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很像个职场精英(但现在只有我知道他其实有多么狗),眨一眨眼睛就让无数少女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我就顶烦他这一点,现在和他出去逛街,回头率超高,好像牵了一只肉包子出来,随时都可能被饿狼扑食,所以我每次都找小旗去,或者和他出去的时候叫他穿得丑一些。
我那天穿了长长的晚礼服,从头发武装到脚尖,我觉得我会是艳压全场的女人,到了才发现,我太低估女人这种生物了,她们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化妆打扮的能力简直令人发指,我四处浏览,灰溜溜地躲到一边,一边喝酒一边吃东西,觉得这趟舞会没算白来。
后来酒喝得太多,后劲上来,我属于那种喝了酒不会耍酒疯的人,只会乖乖地坐着,据陈深说我后来就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拉着他一个陌生人唠了半天家常,后来我说死活要跟他拜把子称兄弟,誓做二十一世纪的梁山好汉,要桃园三结义永远不分家之类的话,还死气白赖地留他微信号、手机号、邮箱、家庭住址。
后来他跟我说起这事,我真的一点儿都记不起来了,我觉得这件事情却挺囧的,讪讪地问他什么感想。
他真情实意地回答我:“当时觉得自己遇到一个女神经病,自己这二十几年的修养都快败在她身上了。”
我:“我觉得我的酒品还挺好的,你看一不打而不闹,还好声好气地拉着你唠嗑,这简直是二十一世纪五四好青年。”
他:“你不觉得你喝醉了像个查户口的吗,或者是女色中饿鬼?”
我:“...”
我们今天讨论了有关旅游的问题,自从结婚蜜月之后,我忙他更忙,基本上杜绝了一切与旅游有关的事项,我觉得这样的形势发展很不利于夫妻之间感情和睦发展,所以对他提出了抗议。
我:“你觉得我们是不是该找个地好好去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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