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4)
飞,她也愿意跟他走,他俩有手有脚,粗茶淡饭总有一碗。
徐仲九笑着摇头,“那不行,也是一世人生,我想吃得好些。不然扫地看门有一碗粗茶淡饭,纱布厂做小工也填得饱肚子,正是因为要吃好饭,所以该花的心思还得花。”
明芝也料到他会有这么个说话,并不失望,只是有些可惜。男人家若是靠了妻子,即使日后发了迹,难免被人嘲笑。她看徐仲九干脆利落,早晚有一天可以越过龙门。
“卿本佳人,耐何做贼?”徐仲九说了句不伦不类的话。
安顿下来后,友芝每天去老师家上课,她上午补习数学和国文,下午去另一位老师家补英文。只要没客人来访,明芝也跟着一起去。但季祖萌托付的朋友格外热心,知道两个小女孩在此求学,身边没有长辈,就隔三岔五地过来探访。因此明芝得在家等候,又得抽出不少时间来应酬伯母们。
徐仲九每天神出鬼没,有一天竟然整夜没回来。明芝早上送走友芝后,趁着福根夫妇去了买菜,小月又在洗衣服,悄无声息进了徐仲九的房。
徐仲九虽然是单身男子,但颇为注意个人卫生,衣柜里挂着整排洁净雪白的衬衫,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桌上所有的文具摆放有序。明芝发现枕上有一根漏网的短发,拣起来扔进垃圾桶。扔完她才觉出自己的无聊,咧咧嘴吐出个苦笑。衣架上挂着徐仲九的大衣,她走过去,依稀闻到一点他的气息-他不抽烟喝酒,但青年之所以为青年,正是因为体内在分泌强烈的雄性荷尔蒙,不可能毫无气息。
明芝把脸贴在大衣上。她喜欢徐仲九,喜欢他的浓眉,明亮的大眼睛,喜欢他挺拔的身姿,有力的双臂。她也喜欢他的“无耻”,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摆上桌来说。她这辈子没指望做如此坦荡的一个人,所以格外地向往他。
除了呕吐的那一次,徐仲九还没让她不喜欢过。
明芝幽幽叹了口气,和精力充沛的徐仲九相比,沈凤书就是黯淡的影子,一个是烈日,一个是月光。她已经是闷声怪气的一个人,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沈凤书在一起,大概可以把家里敬出冰。
徐仲九打开门,进入眼中的是这样一幕,明芝坐在地上,她的头靠在衣架上,身子靠在墙上,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脸难得地红扑扑。
听到脚步声,她懒洋洋地张开眼睛,见是他就问道,“昨晚你去哪了?”
徐仲九出去和人谈秋收。梅城是产粮区,是附近县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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