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谈判(4 / 10)
产份额,否则遗嘱部分无效。”
傅世泽点点头:“我现在最好再给我律师打个电话,明确的咨询一下。”
这是周末,但是律师还是接了电话(知道又有业务上门了)。律师一笑,说:“傅先生,你过虑了。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单方面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必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现在打赢的案子,基本上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经远远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比如上次有一个案子原来是判每月60元,打完官司,改判500元一月。”
“而你的情况是,如果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没有明显增加——就是那位卢小姐的收入,而对方收入或者收入增加较多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一方要求追加抚养费。在孩子的实际需要没有增加情况下,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你的情况甚至比那还要简单,你已经一次性付清了孩子的抚养费,就是说你已经把抚养费折现的付给他了,有明确的支付证明,对方也已经签收了,在这种情况下,她以生活费上涨为由再来要钱,很难很难。当然,也不能说完全不可能,现在大学学费很厉害,但是那时孩子已经超过18岁了。”
律师继续说:“至于遗嘱嘛,中国法律上是规定要给未成年人保留必要份额,但是又没规定要多少,所以这里就有点停留在灰色地带。理论上你已经全部付清了,但是保险起见,还是留部分钱比较好。”
打完电话后,傅世泽看看凤霖:“我可以额外留出五十万来,做为今后给那个孩子的专项费用,并且写入遗嘱,用来支付今后可能的增加抚养费要求,或者我在他未成年前意外身亡,他会有一笔追加的生活费。”
凤霖思考着:“五十万,没这么好打发吧。世泽,你收入太高,而且今后会更高,而卢小姐的收入太低了,今后收入的上升空间也不大。虽然她目前手上有大量现金,我觉得她最多能想到的也就是存存理财啥的——反正最终是贬值。等那个孩子长大,懂事了,是个人都会想从那么有钱的父亲那里得到些啥的,这是人的本能。有其是中国人,尤其是男性子嗣,哪个不认为自己上大学,结婚,当爹的应该掏钱......如果一毛不拔,会觉得不公平,甚至引发强烈的愤恨。”
“严然明就一直说给对方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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