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paradise(4 / 4)
换日记从地上捡起来,随手翻开,继续念:“……在外面成熟又温和,待人彬彬有礼,情商爆表,说话做事令人如沐春风(不是我的评价,是kevin原话),但这并不是他的真正面目,他内心傲娇又任性,是最最喜欢装的幼稚大傻逼。怎么说呢,大傻逼好起来时是真的好,超酷超有风度,但讨厌起来也是真讨厌,喜欢说教爱训人,脾气捉摸不定,根本猜不透他内心真正想法,有时看人(主要是我)的眼神让人很受不了,这点最令我讨厌。昨天晚上,跟他去静安寺酒吧喝酒,很巧,遇到他一堆朋友,我和其中一个更傻的傻逼吵架,结果他就用这样的眼神看我……”
昨天晚上,金不换跟李一马随意去静安寺酒吧喝口小酒,酒吧里偶遇香港读书时期的朋友,人数一多,就从小圆桌换到一间包房里去,大家坐定,互相介绍完毕,开始热烈寒暄。
在金不换看来,这群香港人就是装逼犯,大家明明都是中国人,说的话十句有九句用英文,偶尔才会冒两句广东话出来。他们的话她听不懂,就算听得懂,她和他们也说不到一起去,索性不去费那个神,坐到包房角落里去,自己管自己吃喝。这家酒吧的鸡尾酒与小食做的都不错,而且名字起得通俗易懂,浅白又有趣。所有鸡尾酒里面,她尤其喜欢一个名字叫做“冰糖葫芦”的山楂威士忌,这威士忌他们自制的,酒香里带着点酸甜味,酒不赖,所以都喝光,然后把用以装饰的山楂也吃掉。
反正李一马和他那些朋友高声说笑的时候,她坐在角落里品着山楂威士忌,吃小食,看手机。她心大,不勉强自己,也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所以哪怕被排除在外,不参与到他们当中去,也可以做到怡然自得。
他的几个朋友之中,有个身着合身收腰款西装配切尔西靴,一身精英范儿的年轻男人大约是个情种,认为美人不应该受到冷落,因此凑过来和金不换说话,递上名片,闲聊了几句,他同伴喊他名字,叫他过去一下,他同金不换握了握手,临走前望着她的脸,笑着来了一句:“lucky dog!”
第一次见面,话还没说几句,张口就骂人,他妈的简直莫名其妙,这也算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人士?
金不换气得把手里干藕片一丢,转身就去找李一马,气势汹汹告状说:“一马哥,他骂我是狗,你以后不许睬他!”
作者有话要说: 谁动了我的封面?
JJ的封面简直丑到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