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12 新证与开庭(6 / 11)
的眸色都一片沉静,静得几乎连交流也没有。
在林柏文看到夏千语平静得没有任何变化的眸色与表情时,眸光微转,却不知道心里是失望还是安慰。
“原告律师,被告有新的证据,证据被告唐宁汇入他私人公司,传奇投行的款,并非宁达公司所有,而是由宁达担保的、传奇公司自身的贷款。”
法官在做了开庭陈述后,示意书记将陈律师周一递过来的证据,当庭交给了厉律师。
厉律师与林柏文疑惑的对视一眼后,将书记员递过来的那沓流水接了过来,两人仔细的看过后,交还给了法官:“这是三家银行提供的正式流水,我们没有疑议。”
“被告律师,请解释这三份流水与本案的关系。”法官点了点头,对陈律师说道。
“这四份流水,一份是宁达担保、传奇以项目抵押的贷款报告与流水;一份是为传奇做担保,向华南银行抵押传奇资本所有、杰安股份的文件与流水;一份是宁达向华南银行进行资产抵押的贷款文件与流水;一份是宁达开户行庆达银行转款给宁达和传奇资本的流水。”
“从时间上我们看到,亚安投行的82亿、华南银行的80亿,是同天不同时段到达宁达开户行。”
“同天,宁达通过庆达转款82亿给传奇公司;一周后,华南银行打款82亿给宁达;半个月后,宁达再转款82亿给传奇。”
“以上陈述皆有银行转款明细为证,请问被告方可有疑问?”陈律师说完后,看着厉律师问道。
“你说的这些转款明细,刚才我都看到了,没有疑问。”厉律师如夏千语所要求,配合着不做抗辩,而且对方律师并没有说证据以外的话题,他原本也无法提出疑议。
“谢谢。”陈律师点了点头后,继续说道:“由此转款明细可以看现,宁达转给传奇公司的82亿,是由宁达担保、传奇自有项目抵押贷款额,并非原告所说:将宁达的资产转给了传奇公司。”
“所以我的当事人唐宁,并没有将公司资产,转给个人公司的行为,原告所诉,我的当事人的职务侵占罪不成立。”
陈律师并没有长篇大论,而是直接用证据引出了结果--既然用的是自己的钱,宁达只是担保公司,这钱就用得合法合理,起诉当然不成立。
“被告唐宁,请问这些转款清单,是否全部属实?”法官看着唐宁问道。
陈律师将一沓流水放入唐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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