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狗日在那(2 / 4)
张少伟:“崔宇植,该你了。”
崔宇植不敢怠慢:“我是因为盗窃进来的。”
张少伟:“偷了什么?”
崔宇植:“偷了周围村子里的几条狗,都让我杀了吃肉了,后来被人家发现报了案,结果我就到这了。”
叶皓东:“狗日的,你还真是朝鲜人过年,豁出条狗命了,记吃不记罚。
崔宇植讲完,张少伟继续点将,这回他懒得吩咐了,眼睛盯到谁脸上谁就讲。
叶皓东显然不在此列,张少伟也没急于跟他死磕,他打算先收服其他人,慢慢再拾到叶皓东。
连续五个人讲完,接下来张少伟把目光锁在了叶皓东以外仅剩下的宋金伟身上,这个家伙刚才张少伟点将的时候就躲躲闪闪的,这会儿实在躲不过去了。
在张少伟的威逼喝问下,这家伙终于吐露实情,这孙子竟然是犯了花事儿进来的。
这个宋金伟白白的一张脸,生长着许多旺盛的青春痘,除了面对最腼腆的何林时这家伙挺横外,跟谁讲话都蔫蔫的,想不到居然是因为强1奸进来的。
听说宋金伟是强奸犯,大家马上就像躲麻风病一样避开他。接着少年犯们又觉得仅仅这样是不够的。按吴大龙的话说,就是大丈夫立身处世得顶天立地,就算脑壳砍了也不过碗大的疤。可他凭什么强奸妇女啊?!吴大龙的话虽然前言不搭后语,但大家都觉得言之有理。于是当天深夜,张少伟决定组织大家对宋金伟就进行了第二次审判。叶皓东有幸目睹了这场由一开始的“正义审判”演变成闹剧的全过程。
宋金伟开始不吃这一套,后来被张少伟和吴大龙打怕了。只好乖乖回答大家的提问。
张少伟:姓名?
宋金伟。
张少伟:年龄?
16周岁。
吴大龙:住址?
报恩寺五区,六栋XX单元。
吴大龙:父母姓名年龄职业?
父亲,宋元福,44岁。XX局副局长。母亲,魏芬,41岁。XX学院讲师。
李伟冲上来:犯罪过程?
……高一五班的柳文文,16岁。长得好看,我一直喜欢她。我给她写情书,可她不理我。我就在一天下晚自习回家的路上……
吴大龙抢到李伟前面:犯罪分子宋金伟,请把详细情况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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