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被保姆拐走的孩子(8 / 12)
累看报,不然考试的时候回答不上来。”才怪,他一个理科生,考个鬼的政治啊。林大明在套路他,他又何尝不是在套路林大明!
林大明打了个酒咯,笑嘻嘻地说:“这样啊,你们学生也真辛苦,学那么多东西。”
“没有在厂里干活辛苦。”林老实说完,目光又落到了报纸上。
林大明抬起头只看到一片报纸挡在面前,他眨了眨眼定睛一看,忽地看到一行大字“案发20年,立华大酒店藏尸案涉案人员因超刑事追诉期限逃过刑事处罚”。
20年像一个魔咒叩开了他混沌的脑子。他打了个激灵,看着坐在对面的林老实,忽地想到,林老实今年已经满18岁了。他被抱回来的时候快到两岁,也就是说,梁爱华偷人孩子已经过去整整16个年头了,距离20年,只差4年了。
4年后,他就没办法再要挟梁爱华了。
林大明的酒醒了一大半,他直起身,戳了戳林老实手里的报纸,讪讪地问道:“这个追诉期限是什么啊?犯了罪过了这个期限就不用追责了吗?”
林老实翻过报纸,看着这一条新闻,解释道:“这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期限最高为20年。”
他故意漏了一些关键信息,照本宣科背诵法条,故意误导林大明这个法盲。
林大明听了之后,脸上的神色变幻莫定,最后又归于平静,心里庆幸不已,幸亏他选择了钱,不然真跟梁爱华他们再耗个四年,那岂不是毛都捞不着了?
不行,这样看来,这回就是一锤子买卖,以后没拿捏梁爱华的把柄了,那他得多要点。
于是等晚上,梁爱华又收到了林大明的信息,他狮子大张口,一下子就要三十万!
梁爱华气得差点把手机摔了。这个败类怎么不去死!
气归气,可梁爱华还想跟丈夫、女儿安安生生地过日子。因此她还得沉住气,好好跟林大明商量:“二十万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再多就没有了。林大明你不要欺人太甚!”
林大明也不是个善茬,他问梁爱华:“你也知道刑事案件的最高追诉时效是20年吧。只要再过4年,我就彻底拿你没办法了,用三十万买这四年的平安时光,以后一辈子都不再担惊受怕了,不是很划算吗?你好好想想,你要不答应,咱们就鱼死网破呗,这个事闹大了,我顶多是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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