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 孩子娘不认识他了(4 / 12)
于墨却把阿楚的话,理解成了,宋临辞升官发财,抛弃糟糠之妻,而阿楚伤心过度,跳崖自杀,艳遇山里猎户,被救之后,一见钟情,美女配野兽,颠龙倒凤之后,怀孕了。而那猎户为了能让妻儿营养跟的上,不辞万险上高山,却意外身亡,留下可怜的母子四人在这山沟沟里,孤苦可怜,衣食堪忧。
前夫太渣,现任意外死亡,于墨突然很可怜眼前这个凶巴巴抓着他衣领不放的女人。
“你放心,我会帮你的。”于墨像是救世主般,怜悯的看和阿楚。
阿楚冷静的问他,“你想怎么帮我?”
“你放心,你想要的马车、宅院、银子,我都帮你争取到手。”
虽说古代不兴离婚进行财产分割,但是阿楚是被前任渣男给抛弃的,她才是受害的一方。
而且,现在的宋临辞都特么成临王了,身为一个王爷,就不能好好的对待前妻吗?
阿楚松了抓着于墨衣领的衣服,“我不管你说的话是真假,既然你和我与孩子没任何关系,那你吃了早饭就走吧。”
于墨吃了一碗粥,没吃饱,眼巴巴的把一碟子咸菜给吃完了。
等吃过早饭后,阿楚拿了十文钱和两个馒头,递给了他,“拿着干粮,出村子之后,一直往东南方向走,差不多三四个时辰,你就能走到临安城城门了。”
“三四个时辰?那岂不是走六七个是小时?于墨还是习惯用现代的小时换算。”
一想那么远的路,他瞬间觉着,不如先留下来蹭吃蹭喝。
阿楚肯定是不会留下一个外人的,而且这个外人还是个男人,她孤儿寡母的怎么可能会留男人在家。
“我帮你问问村子里的大柱子今天去城里不?”
这几天大柱子一直都去的城里找事做的,天气暖和,挣钱的活儿也多了,他几乎每天都会去一趟。
不管怎样今天必须把于墨送走了,绝对不能在这里过夜。
于墨想着,既然有车,搭个顺风车走也好。
临走之前他得问清楚了,“这村子里面住的人是不是璧人啊?”
当初他是因为好奇这个朝代的璧人跟王小美来的。
“璧人可不是这样的,村子里的人,多是当年洛阳城暴乱的时候,逃窜出来的流民,他们去城里没有一技之长,便进了村子里讨生活,勉强活下来,就成了这么一个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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