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慎买!】「狗蛋番外」第一人称(2 / 5)
眼:当然是白银。
嚯。
没想到我郑屠夫的命也挺值钱。
卖吗?
当然卖。
日子苦啊,我没有办法啊。
老娘在床榻上卧着,天天咳血。大夫说这病是富贵病, 要钱养。可我只是个屠夫,就算一天卖出一只整头的猪,也只能勉勉强强地给她吊命。
扪心自问,我觉得自己是个天大的孝子。
都说这世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桩天大的苦事,我想也是。
就编了个谎。
你儿子出息啦,朝野之上的王大人看中了我,要收我去给他走南闯北地张罗事务。
老娘大字不识一箩筐,加上我因为整日的忙活无意练出的一身腱子肉,又怎么会怀疑这里面的门门道道。
我说。
十年。
过了十年,儿子一定回来。
后来啊。
她又多活了整整七个半年头呢。
直到她走的时候,我仍是一只孤魂野鬼。
不敢相见。
跑题了。
砍头的那一天,刽子手的刀刃故意磨得很钝。
一刀下去,我的脑袋只勘勘分离了一小块。周围的百姓惊呼:“还连着呐!”
废话,没掉下来当然还连着。
接着,又是重重的一刀。
我听到了清脆的一声,终于分离。
视野天旋地倒,他们脸上是称快的表情。
我想也是,一堆吃老百姓血汗钱的贪官,死一万次都不够。
那个时候,乱臣贼子,是不允许有个好归宿的。
所以我们这伙人的尸体就这么被原地放着。
风吹日晒,霜被雨淋。
就连野狗都不肯来咬一口。
我闲得无聊,还动过坏心思。比如用一点点小小的鬼力,切下了自己的一个大拇指,送到觅食的野狗嘴边。
结果它屁滚尿流地跑了。
扫兴。
再后来,有一个小姑娘,远远地掬了一把纸钱过来。
还在地上画了个圈,哀哀戚戚地烧着。
呵,破布衣裳,叫花子的脸,怕是自己都吃不饱吧。
烧完了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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