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年前(三)(3 / 4)
小萱看旁边,地上已经放了两半边收拾好的猪肉,这都是没有切颈部的,更不解了,“这头是堂叔准备留下来自己吃的,”向鸿轻声解释,“刚才切下来的是厨子不要的,只能留下来自家吃!”
向小萱这下明白了,猪肉和头蹄及内脏都是要卖给杀猪佬的,杀猪佬嫌弃猪颈肉(潮头肉)不好卖,一般就留给主人家了。
真是黑心,最让人郁闷的是,头蹄、内脏卖给他才一块钱甚至几毛钱一斤,你还不能不卖,因为这也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不过,这个杀猪佬还算是比较厚道,看他切下来的猪蹄都只是一个猪蹄,不像有的,至少还要切下来一大块肉,因为猪肉至少要好几块钱一斤!
向小萱总算心里平衡了一点,在知道向大伯把三头猪的内脏都留下来了的时候,心里更平衡了,一般来说,这些东西是不能留下的,你想想,市场上卖的猪肚猪腰子猪舌头猪心什么的比肉还贵,这也算是杀猪佬的一点额外的报酬。之所以能留下,一是两家是认识的,好像还有点亲戚关系,二是,向家的这两头猪也算比较肥实的了,单肉就足有三四百斤,现在行情好,他转手在清江镇卖出去就会大赚一把,卖个人情,以后也好继续来往,何必计较这么多。
幸好向小萱是不知道杀猪佬的心里活动,不然会更心里不平衡。
好不容易收拾完三头猪,围观的人有的也开始纷纷询问什么时候可以卖,这是问杀猪佬,向家自己留下的那头是一点都不打算卖的。向家的猪喂的肥,背上的肥肉就有巴掌厚,这个时代,肥肉比较畅销,所以每年向家杀猪总是很多人惦记着买。
杀猪佬在狠狠地喝了一口茶水后,笑嘻嘻的对周围准备买肉的人说,让抽支烟休息一下,这大半天着实是累着了。抽完烟,这才指挥两个壮劳力抬起半边猪肉,准备过称,称是借来的大称,可以称两百斤,向大伯拿着一个本子在旁边记重量,这是一年到头收入的大头,一点都马虎不得。
过完称,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向大伯从屋里拉了根电线出来,上面有个灯头,装上电灯泡就可以照亮整个晒坝。杀猪佬把其中的一半猪肉放到放好的门板上,砍成了几块,方便买肉的人选,没一小会,半边猪肉就卖光了,乐的他直笑呵呵。
向小萱在心里鄙视他,这里面不知道赚了自家大伯多少血汗钱,有什么值得笑的!不想看他小人得志样,转身进了厨房,其实她心里也明白,这种事情哪里都避免不了,这个人也还算是厚道的。
厨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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