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罗格番外(2 / 3)
生技能,不必再回贫民窟重蹈贫民窟的噩梦。
简单点说,就是他们已经对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感到厌烦,他们现在只想像普通人一样生活。
可是我领导罗格马贼团的五年间,竟然从来没有发觉他们这种愚蠢而幼稚的想法。
副团长一语道破:亲爱的罗格老大,这并不愚蠢也不幼稚。当你的生命中出现一个人,当你产生了想要保护她的*,当你真正了解爱,你会明白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希望所想要珍惜的那个人,能有一个安稳富足的未来。
他们说的话我真的不明白,我们自小在贫民窟长大,学会的唯一真理就是:谁的拳头硬,谁就有资格拥有最好的资源?
难道不是么?
我无法认同他们的观点,即使后来罗格马贼团改编成罗格商队两年,胡小闹已经离开了两年,我仍旧无法理解。
但无法理解,不代表不能接受。一如当年我在愤怒之下,仍旧去了季星城拿到罗格商队的通商许可证一样。
我如今已经二十七岁了,已经不再年轻。我照镜子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镜子里那个胡子拉碴的老男人,他的脸上那块伤疤颜色越发深沉。
这两年间,罗格商队走过很多地方,当然在运货的中途中也遇到过其他马贼。
但那些小马贼不堪一击,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那群被打得落花流水的小马贼,逃跑的样子非常可笑。
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坐在马车顶部盘着腿,手指灵活地玩弄小刀。
这时候我会无可抑制地想起胡小闹,想起那天晚上我偷偷用手指触碰她皮肤,那如闪电一般从手指直蹿如心脏的悸动。
她是我过去二十七年中接触时间最长的女性,她很爱哭,但我看得出来那是在假哭,跟艾尔撒哭的时候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她一边假哭一边偷看我的模样很好笑,但我从来没有揭穿过她。
忘了说艾尔撒后来嫁给了杜泽,而杜泽的名声传遍了整个世界。他是个很厉害的高手,我想我很庆幸当年没有跟他打起来,否则我现在有可能已经死了。是胡小闹救了我。
其实看着她在面前瞎折腾的样子会让人觉得心情愉快,副团长说,我可能有点小喜欢她,我的心在她那儿。
她是我这二十七年来唯一一个产生了想要保护念头的女人,可是她死了,在我面前。
我还记得两年前的那场大火,我跪在帐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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