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示弱(4 / 4)
常杂七杂八的支出。
不少人一辈子都没看见过这么一大笔钱,有些眼红的村民已经对周锦锦开始从同情变成艳羡嫉妒了,真金白银摆在面前,谁不心动?大部分村民当然理所应当的认为周锦锦会接受这个条件,毕竟林爱国也说得有道理,周锦锦一改嫁,三个孩子要是归她的话,免不得要改姓,留一个大儿子也算是保全了林鸿慕的血脉。
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周锦锦居然开口拒绝了这个在外人眼里过于优厚的条件:
“林老爷子,我们都已经闹到这个地步了,公社社长都在这里给我们进行公证了,那我们肯定不能光凭一张嘴皮子一张一合就把家、孩子还有财产给分了吧,咱们国家是有法律规定的,怎么分割财产那上面是写得清清楚楚。”
“我也不怕丢丑,实话告诉你,昨天我进县城就是去法院立案去了,鸿慕和我作了五年的夫妻,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婚内财产是有配偶的一半,剩下的再是孩子跟父母分配。”
“我也不是狮子大开口的人,鸿慕是你们的儿子,虽然英年早逝人不在了,但留下的钱抚恤金什么的我也不会独吞,该有你们做父母的一份我是绝对不会要的。国家的法律公平的很,咱们在法庭上再来讨论财产的分割。”
“至于这三个孩子的抚养权,我是一个都不会放心交给你们林家养的,你们要是非要跟我抢轩轩的话,我这个当妈的也不会退缩,咱们再打场抚养权官司也行。”
作者有话说:
依旧每天求收藏www
◎最新评论:
【好棒!】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