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7 / 10)
便做不到微笑祝福,也不会去打扰他。
洛书颜压住内心的雀跃,可是唇角上扬的弧度出卖了她的真实心情,她探出手去按沈宴的胳膊,煞有介事地说道:“预估你的体温在三十七度左右,现在沈宴同学还是七分熟,还差那么一点,一点!”
沈宴笑,“你当我是牛排吗?还七分熟。”
夕阳拉长了他们的身影。
夏日的天似乎蓝得就像是漫画里的一样。
——
高考前,陆行森置办了新的行头,全身上下都换上了耐克,那个标志越显眼他就越喜欢,不止如此,还给洛书颜沈宴都准备了“战袍”,洛天远难得的没有跟陆行森持反对意见,即便知道两个孩子成绩都好,在高考这天还是换上了耐克的运动装。
像陆行森跟洛天远这样的老板,平常穿运动装的次数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现在突然换下了西装革履,穿了运动装,看起来倒是比平日里要年轻好几岁。
沈清若这几年也习惯了穿职业套装,她对两个孩子这次考试也很上心,将工作都放在一边,推迟了出差日期,还特意去裁缝店做了两套旗袍,早些年她还未嫁人时,家里祖母钟爱旗袍,总会给她也订做几套,当初陆行森的助理来宁城找人时拿的那张照片,就是她穿旗袍时拍的。
后来她来到小镇成为了沈清若,旗袍就不适合她了,她既要带孩子又要工作,现在重新穿上旗袍,从屋子里出来,还有些不自在。
洛书颜都看呆了。
岁月当然也在沈清若身上留下了点点痕迹,她跟年轻时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现在她身上的自信足以让人忽略她的年龄。
陆行森看着这样的沈清若,也是百感交集,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人在年轻时,总想跟对方厮守到天长地久,如今他不再年轻,她也一样,似乎他的心态也逐渐平和起来,他开始体会到她的感受,也尊重她的目标跟理想,至于他们彼此……结果他已不再强求,也许直到现在,直到四十来岁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真正爱一个人,是比起自己开心,更希望她能活得自在。
现在他们能像好友,像前夫前妻一样为共同的孩子操心、规划未来,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耐克是做的全对,旗袍是预祝他们旗开得胜!
高考亦是战场,在学校门外,三个大人对他们千叮咛万嘱咐,中心思想只有一个:别紧张,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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