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6 / 6)
着灵灵的水光,清淡如流水,笃定又自信。
裴邺坤脑子一炸,昨晚梦里她的那双眼睛也是这样,她看着他说,邺坤哥哥,我想要你。
他从来不缺女人,也没仔细研究过爱情到底是什么玩意,一直以为就是亲嘴抚摸那档子事,直到今天发觉,爱情大概是他想狠狠疼她,狠到粉身碎骨的那种。
他被她看的心烦意乱,大手按住她脑袋强制的让她转向另一边,沉沉道:“老子忙着呢,你以为想见就能见,好好读书去。”
他以为她是纯粹的想见他,毕竟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但被这十六岁的小丫头片子撩得心像被蚂蚁啃真是——
他已经踏上社会,人也渐渐步向成熟,考虑的东西不会再局限于情爱,这世界从来不是拐个人就能结婚的。
喜欢就喜欢吧,他从小就疼她,再多疼一点也没事,更何况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面,以后总会淡。
再者,李蔓对他纯属依恋,根本不是什么爱情,他不想显得他太禽兽。
他和她之间,不能捅破这层关系,否则就是永远的失去。
男人对感情突然开窍,又被现实的千斤顶狠狠压下去,只能死撑着往前走。
他知道他和李蔓是不可能的,单不说她会不会喜欢他,就说他这幅样子,能给她什么。
若这个时候问他后不后悔当初没好好读书,他倒是有些动摇了。
可世上没有后悔药,他第一次感受到没有能力所带来的深深挫败感,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他琢磨着自己得干出点成绩,至少不能被李蔓瞧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