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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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早干嘛去了,他过去的人生活出了什么名堂,就像个废人一样。
李蔓要是再问他一遍后不后悔,他后悔了,很后悔,如果早知道有一天会喜欢上她,如果早知道有一天喜欢她喜欢到除了她再也没法爱别人,如果早知道有一天他要和她过一辈子,他当初也许就该忍气吞声,不和裴江犟那口气,好好读书考个好学校,也许现在能有更好更体面的工作,风风光光的要了她。
裴邺坤伸手往外抖了抖烟灰,他打开搜索页面,输入几个字,一行行的浏览过去,大多数都是广告,网上五花八门的答案都有,没几个有用,他关了手机继续抽烟。
他抽了四五支烟,身后的盆里已经积了一小片水,抽完进屋烧饭,好一阵忙活才完事。
进屋一瞧,李蔓睡得死。
裴邺坤坐在床边,他捏她鼻子,她没知觉,他低低笑着,“猪到底是猪,脑子笨还爱睡觉。”
他把她伸出来的脚给放进去。
裴邺坤随便吃了点,洗澡上床睡觉,一躺床上李蔓总会不自觉的向他靠近,说的好听点就是蛾子和火光,难听点的比喻就是苍蝇和咸鱼。
他自动把一条胳膊给李蔓抱。
“老这么黏人。”
小时候她就挺黏他的,老跟在他屁股后面,拽着两根狗尾巴草,喊着邺坤哥哥邺坤哥哥,四五岁那会还老摔跤。
后来越往大她就越内敛,她和讲话不会带称呼,也没了小时候的那种可爱活泼劲,小白兔长成了小刺猬。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可他还是希望李蔓活得快乐点,她就是太懂事,太明事理,过头了就适得其反。
现在和她在一块,倒有点以前的感觉,她笑起来和小时候一样,很甜。
裴邺坤关灯,亲吻她额头,“媳妇,晚安。”
裴邺坤闭上眼想到他第一次偷偷去看李蔓的时候,就像她那个时候说的,喜欢一个人会忍不住去靠近她,心里蠢蠢欲动,脚下早已迈开步伐。
意识到喜欢上李蔓的那年,那个夏天他都过得云里雾里,心里,脑袋里,都乱作一团,他不知道是自己一时混账了还是闲的蛋疼。
她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女孩。
可转念一想,他十五六岁的时候不知谈过多少女朋友了,可李蔓在心里总还是个小女生。
浑浑噩噩了近半年,李蔓高一的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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