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1章 法外之事(2 / 5)
,还是两人一起住,这个叫小曾的牙人也就没有问,也并不显得不耐烦。
她大概是看出了一些东西,因此介绍得很仔细,说完了是否和房东同住的两种区别之后,又结合卢马姬的需求,为她规划道,“从港区学校到中枢区东面这条线上,好房子极多,但房租也贵,且多是长租。
倘若愿意绕一点路的话,那不妨在这儿多看看,港区边沿这么三条街,也是新区,房子最多也就十来年,还算新的,下水都有,吃用的水,要自己去挑,如果选了有房东同住的,那房东自然会把水缸填满,只管用去就是。买辆自行车来,每日骑个两三分钟,出巷口就是主干道了,骑车到学校和编辑部,大概都是半小时左右,一路都是水泥地,再平坦不过,巷子里又幽静,不像是主街那么吵闹。”
这个条件,当然是很理想的了,最妙的是房租不贵,因为附近没有超市、菜市,学校也远,少了一大部分拖家带口的租客,多是单身务工的人在住,一间房一个月八百文,大一点的,一两。
当然比卢马姬的预算要高,但胜在省事,房东能帮着打扫,就可以省下时间来做事赚钱,而且,自行车也不用担心被偷了——那种房东不同住的院子,一间院子至少三四个租客,院落大门必然不能谨守。
频繁进出之间,自行车会不会被外人撬锁推走是不好说的,有房东同住,就好得多了,房东一般白日里都在门口坐着,到了晚间,也会锁掉大门,租客是没有院门钥匙的,除非是正当理由会给留门,否则租客也要遵守门禁,有的贸然晚归的次数多了,不是交罚款,就是要勒令退租搬走,规矩还满严明的呢。
对卢马姬来说,这种规定当然无伤大雅,甚至可以说是个很好的消息,安全上很能放心——而且,对于一些有意于上嫁的女人来说,租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是能让她们的追求者,对她们的品行更加放心的。
毕竟毫无疑问,这道规定就把很多不那么规矩的职业给拦在了外头——同时,从莲安的角度来讲,这就又是一道无形的门槛了,卢马姬意识到,当你把自己完全放到这种底层的职业中去考量时,会发现,职业本身会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让脱离变得非常的困难。
或许,不该怪责这些人泥足深陷、无法自拔,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这的确一件难以下定决心的大事,一旦脱离莉莲,要再回归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对莲安来说,她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积蓄也十分的微薄。
要么,就是在积蓄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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