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恶魔在人间(6 / 7)
人身上,那就是朱欢欢。
这也是周小沁唯一的软肋。
与周小沁的固执善良完全不同,朱欢欢自私自利、心胸狭隘、贪慕虚荣。只要有好处可以拿,只要能过上奢侈的生活,她愿意付出一切。她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良心活生生剖出来,放在天平上秤斤注两地卖一个好价钱。
如果把她的脸换成周小沁的脸,再把周小沁的血输入她的身体,带去做DNA鉴定,那么自己就能拥有一个可以随便摆布,任由拿捏,一辈子都只能仰赖自己鼻息而活的好妹妹。
这个念头一旦成形就再也无法消去,富豪很快就找到了朱欢欢寻求合作。
可以想见,本就不是什么好人的朱欢欢几乎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选择了出卖自己的好姐妹。
他们通过整形手术,把朱欢欢的脸换成了周小沁的脸,又骗周小沁去捐血,从而夺走她的身份。DNA检测在舅舅的眼皮子底下顺利通过了,那笔巨额遗产也转到了朱欢欢手里。
周小沁的脸与母亲的脸有八分像,不做DNA检测,舅舅也未曾怀疑过朱欢欢的身份。
到了这个地步,周小沁已经没有存活的必要了。
富豪并未亲自动手,而是以“历练”的名义,把这件事交给朱欢欢去做。
朱欢欢收买了几个亡命之徒,把周小沁绑架到荒郊野外,割了脖子,砸断手脚和脊骨,又在脸上和手上淋了硫酸,丢弃在一条水渠中。
他们以为被割断了喉咙的周小沁必然已经死了,但周小沁福大命大,竟然被一个野钓的路人救回了市区。
警察通过周小沁衣服上的图标,查到了阳光孤儿院。
被朱欢欢收买的院长本不想承认周小沁的身份,但他们的数据库里保存着每一个孤儿的DNA信息,只要警方两相对比,一切罪恶就都掩盖不住了。
于是院长不得不承认,这个被暴徒残害的女孩的确是他们养大的孤儿,名叫朱欢欢,在兰华城读大三,今年二十岁。真正的朱欢欢及时赶到医院,拿出手机里的照片,向警察证明了周小沁的身份。
两人身高一致,体态相同,血型一样,就算互换了容貌也没露出破绽。
于是在所有人众口一词的指证下,周小沁就这样变成了朱欢欢。警察时时刻刻守在她病房外,朱欢欢想要再次下毒手都找不到机会。
也不知是谁的幸运,醒来之后,周小沁竟然失去了记忆。无论警察询问什么,她都一概不知,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叫什么名字。
警察找不到有用的线索,慢慢也就放弃了追查。而重伤之中的周小沁则被孤儿院院长接回去,放弃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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