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家(2 / 2)
矫情,对于居住的地方也更加注重。陈云住在半山,这原本是清灵幽静,鸟语花落之地,可现在叶安晴哪还有心思欣赏这些。好不容易打了的士,结果出师不利车子半路抛锚,天已灰暗,星辰将出,想要在这鸟无人烟之地偶遇上一辆出租车谈何容易,偏偏这时手机也没了电,更可悲的是,叶安晴还穿了双十厘米的细跟鞋。月亮渐渐升高,体力也渐渐殆尽,叶安晴正想爆粗口,季少宁就好像驾着七彩祥云的王子出现在她面前,他肯定是知道叶安晴不会拒绝,所以才会在摇下车窗后,那么傲慢地轻言:“我想我们目的地应该是一样的。”
有句话不是说有便宜不占的是傻子吗,更何况此刻的情形也没有给她拒绝的理由。
车内有些沉默,沉默中有夹杂着些尴尬,还好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遗忘与掩饰,许久,季少宁开口道:“怎么会走路上山呢?”
也许是走的太久了,言语中透着些疲惫。
“打了车结果半路抛锚,手机又刚好没电。”
“那是挺倒霉的。”
“恩”
“不过我说你也挺厉害的,居然能穿着这么高的鞋子健步如飞,我想要是换作其他女人,估计现在要在嘤嘤袅袅了。”
“那是因为那些女的想要博取你的爱怜,所以才会你面前装成鹌鹑,来激发你的保护欲望。”
“那你呢?不需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