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老公(1 / 5)
柳小夏的大女儿已经五岁,小儿子两岁,林欢后结婚的还在一年前生了对龙凤胎。
我心痒难耐也想要个女儿,可金慕渊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当初说了要一个孩子,任凭我怎么撒娇卖萌都不松口。
我曾问过金余想不想要个妹妹,他点点头,“妹妹可以,但不要弟弟,如果妈妈要生,几率各占百分之五十,怎么笃定生的是妹妹呢。”
一个六岁的孩子,他到底从哪儿知道的这么多!
我呕出一口老血。
“妈妈的直觉啊,肯定是妹妹。”我尽量忽略孩子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类似——金慕渊发现我瞒着他干坏事时看穿不揭穿的腹黑气息。
金余睁着眼睛看着我,对我的话不予任何回应。
那表情就像是在说,既然你这样想,那我也没办法了。
他现在坐沙发时,喜欢学着金慕渊翘着二郎腿。
小孩子的腿短,做出来的动作有些东施效颦的味道。
我把他的腿掰正,又问,“为什么不喜欢弟弟?”
金余很是认真地看着我说,“不是不喜欢,而是相比较而言,妹妹可以让我省点麻烦。”
我,“....”
我觉得一定有哪里出了问题。
从金余会说话开始,我就教他识字读书,我并不觉得读故事书能让他得出这么个结论。
“你觉得弟弟很麻烦吗?”我问。
金余皱了眉,用一种很是无奈的表情看着我说,“对啊,如果是弟弟,我就多了个竞争对手,我还得教会这个竞争对手我所学会的东西,这样对我不是很残忍吗?”
我,“....”
说出这些话的孩子让我一度怀疑当初生下来的是不是他。
孩子聪明是好事,可以称之为天才。
可现在,金余种种的言行举止表明的就不像是个天才了,倒像是六岁的身体里住了个十六岁的灵魂。
柳小夏五岁的女儿到现在只会背26个英文单词,会独自朗读故事书汇。
然而金余,今年刚满六岁,已经有自己独立的小书橱了,里面塞满了他看过的书。
他和金慕渊一样,有着过目不忘的好本事,同时,还特别喜欢钻研一些冷门的东西。
介于他最近的言行愈发不像个孩子,我就问,“你最近在看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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