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二月二十五日 (2)(14 / 20)
我现在的惹人厌。过去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借着捏造它,来抚平心中的悲痛与虚荣。
喝酒绝非好事,可是两年过后,又发生另一件不好的事。每当我和小薇在一起时,心中总无法感受到激情火花。但是我和她分开时——例如在办公室写文案、接见客户、坐在会议桌开会——却时常真切地渴望能与她水乳交融。在那当下,我的脑子里会出现最狂野粗暴的性爱画面,而且是栩栩如生、几可乱真——每个画面都与薇乐丽密不可分。一旦我见了她的人——虽然我知道,我应该尽快在半小时内和她碰面——那些画面却全部销声匿迹。这事说起来,若不是让人颜面无光的耻辱,否则便是一场滑稽闹剧。
上述一切听起来就像是个离婚的绝佳个案,或者至少也应该落得分居下场。不过奇怪的是,小薇从未想要分居——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里,她一心一意地爱着我。而为什么我会留在小薇身边呢?这是个无解的问题。我猜想,要分居谈何容易。她希望能和依莲继续长相左右。我应该逃离约瑟夫街,但我不想离开。一出走我就成了孑然一身。她已经变成一种习惯,我们则因为共同的习惯而生活在一起。但此外还有别的原因,这原因使我困在她身边。我好像隐约感觉到什么,那就是我讨厌她,而且她用令人反感的家具、空洞无意义的闲话,来填满我们的家,这即是我想和她一起过活的真正原因。换言之,我最厌恶的东西就是我最渴望的东西!在我不近人情的对待下,我看到小薇时而泪水盈眶、神情哀怨,时而忍气吞声、勉强顺从,这导致我脑子里常出现某个画面,我应该把它记录下来吗?画面里有我的母亲,以及许多年前我们住的那栋死气沉沉的房子——那时她形销骨立,只剩下最后一口气,而我在旁握着她的手。
这会儿,我要说出写这本书的真正原因——这是小薇之死,在我身上产生的后遗症。我们一起度过好几年不快乐的时光。这些日子以来,夜晚我烦躁地看着她脸上的油脂,早上得忍受她兴高采烈的大嗓门。我无时无刻都听她瞎扯衣服和电影明星这类的无聊事。不知不觉的,我一定曾多次盼望她早日蒙主召见。不过现在,她真的死了,我想用浴室时,不会有人跟我抢,我也不会在床上发现发簪,但我反而被强烈的失落感淹没。失落的绝不是小薇——我的心里似乎未曾出现这样的念头。确切地说,我自己的一部分似乎消失了。我自觉像是一条切成两半后仍继续苟延残喘的虫。
二月四日星期一那天,我们如往常一样去上班。薇乐丽浸在浴缸里高唱她搜集的老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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