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漫漫归路(5 / 7)
人都批评我,质疑我的决定。然而局外人总是比较容易从另外的角度得出不一样的定论,若是回过头再来看这件事,我也会有不同的角度。但在那个紧要关头,我没有充裕的时间去做周全的考虑,只是做了我当时认为最好的和最安全的选择。后来,事实也证明了,说服警方相信我这件事很困难。旁人依旧对我的决定指手画脚,基于错误和不完整的信息,局外人是很容易去评判和发表意见的,但对于我这个亲历者来说则是另一回事。
我决定通过一个独立的第三方试着和那帮绑匪进行谈判,为什么?首先,除了我的亲人之外,任何听到我的遭遇的人都会嘲笑我被绑架的说法,他们相信这是我靠想象主观臆造出来的,至于原因就不得而知了。其次,我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故事的真实性。我不能说服警察或者其他任何人去我的房子查看,证实他们就住在那儿,也不能让他们到这个团伙的窝点去搜查属于我的东西。在仓库的那些日子让我了解到他们并没有多聪明,因此我知道,他们极有可能会愚蠢到同意与我们进行谈判的份儿上,在这个过程中,还会供认他们的罪行。再不济,我们至少也可以获得一些对他们不利的证据,说服警方展开调查。
此外,我还觉得如果把我的故事公之于众,或许他们就不会那么急于找到我,也不会急于寻找下一个受害者再次作案。他们要是知道有人正在调查我的事,肯定会浑身不自在。我要去报警,这毋庸置疑。一切只是时机的问题,等我有了足够的证据,真相自然水落石出。最起码也要让他们处于被动,给他们个措手不及。我压根儿也没指望过那些歹徒会归还我的财产,那也不是我的最终目的。
吉恩给我推荐了一个在绑架案谈判方面非常有名的组织,我给那边打电话时,他们表示处理不了我这样的案子,建议我直接打给联邦调查局。他们大概是在嘲笑我,我真懊恼向他们求助。然后我打给了艾德·杜波依斯,他曾经去医院看过我。我把自己的想法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问他是否愿意帮我。他说愿意,让我发给他一份书面文件,包括相关人员的姓名,还有所有其他的有关信息。我照他说的做了,我们的工作关系就是从1995年1月开始的。
艾德需要的那些信息,我大部分早就写好了。吉恩曾经建议我把仓库里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备用,他还认为写出来能帮助我释放,有助于我的身心恢复。我听从了他的建议,在1995年1月的第一个礼拜就写了将近两百页,大部分内容就是这本书的雏形。当我想起新的内容时便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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