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喜欢他?(3 / 4)
底咋回事儿啊?”
梦鸢无语,转身要回房间却被李氏抓住了一只手道:“告诉娘,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二公子啊?”
梦鸢听罢,也在问自己,难道自己这些日子的闷闷不乐真的是因为他的离开吗?可是她怎么觉得自己是因为天气的原因?
“哎哟,娘,你瞎说什么呢?过两天就秋收了,还有啊,田里的鱼还有一些,等田里的粮食都收上来了之后就要起鱼了,起了鱼也快到冬天了,您呢,要是没什么事儿白天带弟弟的时候可以跟灵玉一块儿给我做几身过冬的衣服就是了,到时候样式我画好给你。好啦,很困,我睡觉去了!”
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他,现在人都不在这里,喜欢又能如何?再说了,靠,一个九岁的小丫头就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那还不得把村里人给吓死,保不齐的还把自己当怪物看呢?
自家现在做事儿都太高调了,不过既然来到了这里了,怎么着也是要尽量按照自己前世的生活要求跟态度来改变这里。
这里,真的太穷了,饭都吃不饱更别说一年能换一身新衣服了,不过这发家致富的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实现,就能落实并且执行的。
加上她现在一个能够帮自己分担事情的能人都没有培养出来,渔村那边又急需自己过去坐镇,小奶娃一个,爹娘也不会放心自己一个人去渔村那么偏远的地方。
看来,搬来新宅子之后,自己要做的事情不仅没减少,反而还要越加的多起来了!这样也好,凌霄煜离开了,自己的三年之约也要开始落实并执行了。
好吧,明天起来了之后先去找方成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再给家里买几个老实本分的。要是可以,最好可以找几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儿,从小把他们培养出来,等渔村的项目都建成之后把他门分派到各大县城去给渔村做宣传。
夜深人静,梦家的乔迁之喜跟麟儿的满月之喜,凌霄煜没有能来参加,不过去让留守在秋水村的凌云把发生的没发生的事儿都一五一十的给自己传了信。
“今天是那丫头的乔迁之喜,不知道凌云那小子有没有把我送的礼物亲自交给了梦鸢。”
凌天:“主子,您就放心吧,凌云平时别看着不靠谱,这做起事儿来还是有板有眼的,再说了,这是您千交代万嘱咐的他就算是有几层皮也不敢不把您交代的礼物给送到梦姑娘手上啊!您要是知道了,他还不得担心您把他皮都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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