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节外生枝(3 / 4)
罢扭动着身躯,躲到了后面的黑布轿子里。
“孤雁大姐,究竟出了什么事?叶公子去的这么急?”孟九奔追在轿子后面大声的追问。
“没什么大事,那头该死的肥猪,还有懒猫土狗都被人家给一窝端,已成了死猪死猫死狗。”
孤雁婆婆懒懒的回应一句,便不再吱声。
……
三天后,另一座城堡出现他们面前,一名通译指着城堡解释:“它叫卧儿父城堡,翻译成中文就叫狼之城。”
“狼之城?”叶飞燕马上好奇的问。
“不错,因为附近几百里野狼横行,据传说西域狼王就盘踞在附近。”
“住在狼城里面?”
“呵呵,那倒不是,住在城里的却是狼王的对头,据说已经对抗了数百年,形成了一种默谐,白天是人的世界,夜晚是狼的天地,互不干扰。”
“与狼共处几百年的一群人,民风一定很彪悍。”
“错了,他们很温和,如果他们也象狼一样彪悍,这里要么狼灭绝,要么人灭绝,绝不会是一种人狼共处的状态。”
“我们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到城堡之内,否则就要面对狼群的攻击。”孟九奔一脸阴郁的催促。
“你不是号称荒原独狼,这下正好找到了同伴。”叶飞燕眉飞色舞的说,哥哥回去后,她的话越来越多了。
“我这头独狼,是专门对付同类的,手中的这把屠狼斩屠狼无数,它们并不欢迎我。”
“那么今晚我们不如露宿这里,看你的屠狼表演,顺便帮城堡里的居民解决一下狼患。”
“呵呵,叶小姐,我这把刀杀十个八个还可以,这里的狼群的狼据说成千上万,个个体高骨壮,牙尖爪利,奔跑迅速。莫说我们百十来人,就算调一万边城铁骑过来,也不一定能杀光它们。”
“干嘛一定要杀光?一举击杀几十个,吓跑他们不就行了。”叶飞燕不服气的辩解。
“吓跑?有狼王在,他们绝不会后退,哪怕只剩最后一只。”
“哼,杀狼先杀王,将狼王击杀,其余的乌合之众自然会四散奔逃。”沈落石冷冷的插了一句。
“话虽如此,可狼王不是江湖大侠,它从不站出来与敌人单独决斗,每次出击它都是隐藏在万千狼群深处指挥攻击,从不露头,想捕杀他,除非将狼群杀光。”
“呵呵,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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