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部分(6 / 6)
分了。
“关于我个人的私生活问题:我在参加共产党的斗争以前结过两次婚。第一个妻子死了,第二个还活着。第一个妻子生了一个儿子,但我不知道他现在的下落。一九三五年长征时候,我在报上看到我的儿子,那时十八岁,为要保全自己的性命,已逃离他母亲的故乡叙府附近的纳溪。我的第一个妻子是一个师范学校的教员,天足,有赞助革命的进步思想。我们结婚的时候,我二十五岁,她十八岁。我第三个妻子,是一九二八年湘南起义时期内跟我同居的,名叫吴玉兰。她后来被湖南省主席何键捉住,砍了头。现在的妻子康克清是在一九二八年同我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