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部分(1 / 6)
步。
接着,中执会又在行政院长的建议下,决定在十一月十二日召开长期拖延未开的“国民大会”,在中国实行“民主”。这次是决定要召开了,不再进行拖延。更重要的是,常会受权修改国大组织法,增加“各界”的代表名额。总司令——又是通过汪精卫——宣布全国的第二个大问题是加速实现民主。
最后,在全会的最后一天,蒋介石发了言,保证除了卖国贼以外给大家更大的言论自由,而且他没有提到“文匪”——这还是大家第一次听到总司令要维护新闻自由。他并且答应“释放悔改的政治犯”。另外不声不响地向报界发了一道命令,不再用“赤匪”和“共匪”的字样。少数监狱开始放出一些不太重要的受害者。
然后,好象事后才想到的一样,在这次有历史意义的全会的最后一天,即二月二十一日,发表了一个长篇宣言,表面上是为了要谴责共产党。宣言概述了十年烧杀破坏的罪行史。这当然是国民党对这十年的观点。宣言问道,这些人曾经是体面的公民,甚至是德行操守无懈可击的国民党的盟友,怎么会堕落至此?要同匪徒、小偷、凶手“和解”是根本谈不上的,这一点岂不明显?但是结果是,这一切空话实际上不过是为宣言末尾提出的和平条件作准备,这使得那些仍旧不惜一切代价反对和平的保守派感到极为反感。
这些建议是什么?全会向共产党提供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过有四个条件:(一)取消红军,改编为国军;(二)解散“苏维埃共和国”;(三)共产党停止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唱反调的宣传;(四)放弃阶级斗争。这样,虽然是用“投降”而不是用“合作”的字眼,国民党接受了共产党提出的“和解”谈判的基础。请注意,这些条件仍把共产党的小小自治国、他们的军队、他们的组织、他们的党、他们的将来“最高纲领”留在共产党的手里。或者说,至少共产党可以这样希望。而实际上他们就是这样希望的。因为在三月十五日,共产党、苏维埃政府和红军发表了一个长篇宣言,要求与南京方面重开谈判。
蒋介石的这一切复杂手腕,为了什么目的?显然,这么巧妙地搞这一套手法是为了要既不降低他本人或南京的威望而又能同反对派和解。他的命令和讲话,全会的决议,按其正确的顺序来读一下,就可以看出,他满足了所有各反对派别的政治要求的一部分——刚好使他们不致于团结起来坚决反对他,但又不足在国民党内部引起反叛。内战停止了,很明显,南京终于承担起武装抗日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