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吉日 (10)(12 / 26)
满了好奇,一心盼着能够亲眼看看。
机会终于在那年的秋天姗姗而至。
有书生闹事,不服薛采为相,每日在市井街头胡说八道的诋毁他。薛采被激怒,当街贴出告示,以鼎烹说汤为例,宣称七天之内,无论是谁,只要觉得比他更有实力做璧国的丞相,都可以去挑战他,若能将他击败,就将相位拱手相让。
此言一出,天下俱惊。
得闻讯息的人从四面八方汇集帝都,我当时正好途径红园,便在石榴的陪伴下换了男装去凑热闹。
整整七天。
从午时到戌时。
那个个子还没有我肩膀高的孩童,穿着白衣,鞋子上绣着凤凰,就那么大喇喇的往主座上一坐,舌战群儒,雄辩滔滔,直将一干书生们,辩的哑口无言。
我第一日去,是好奇;
第二日去,是兴奋;
第三日去,是探究;
第四日去,是惊讶;
第五日去,是钦佩;
第六日去,是叹服;
而到了第七日,则是彻彻底底的来了兴趣。
我是胡不归的女儿。
打出生起,命运就与凡人不同。按父亲的话说——便是一国的公主也没有我矜贵。
富甲天下,其实是很可怕的字眼。因为无所缺,也就无所求。
这个世界上能让我感兴趣的东西,并不多。
然而,那一刻,我望着眉目漠然、年仅九岁的薛采,却像看见了世间最稀罕的珍宝,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一种名叫渴望的东西在我内心深处发了芽,长出嘴巴,开开合合间,叫嚣着两个字——
我要。
我要!
我要这个人。
我打定了主意,抱起我的琴,就在众人以为大势已定的第七日戌时时分,走出人群,走上大堂,朗声道:“且慢。晚生不才,想与丞相一较琴艺。”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薛采于此地设台,与人比的是经略之才,为相之术,而我却要与他比八竿子都打不着关系的琴艺,其实我自知也是无理取闹,但心中不知为何,就是知道——薛采一定会答应的。
他如果真是传说中的那个冰璃,就应该允诺我,并狠狠的击溃我,才不负傲世之名。
来吧,薛采,让我看看你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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