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吉日 (10)(25 / 26)
复你呢?所以,我觉得如果胡姑娘真的喜欢他,就应该好好的,哪怕是为了他而好好的继续活下去。因为,活着,其实是多么多么难得的一件事情啊。”
我再次流下泪来,但这一次,不为痛苦,而为感激。
佛祖拈花,迦叶微笑。
是不是指的就是这一瞬间的灵犀顿悟?
诚然,如这女子所言,活着,其实是多么多么难得的一件事情啊……
六 长相随
桥修好后,我当夜就下了山,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两人。
我最终还是没有问他们是谁。
缘聚缘散,这等贵人,相识是幸,但相守可能就是劫了。
当作彼此命中的匆匆过客,最是恰当。
说来也奇怪,自那天后我晚上就能睡着了。薛采没有再入我的梦。而我第二年的十二月初一,也没有再去璧国。
再过一年,我便嫁了。嫁的是四婶口中厚道老实的孙公子。洞房花烛夜,他掀开我的盖头,我们彼此一个照面后才发觉,原来当年,他是我带去寒渠的十六位名医中的一位。
他亲眼见到了我最尴尬的样子,他知道那个蛮横无理宁可砸碎琉璃也不拿出来救人的富家千金就是我,却依旧肯娶我。
缘分如此,还有什么可说的?
四婶说的对,男人啊,有多能干,有多本事,其实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对我好。
找个对我好的丈夫,才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
只是午夜梦回,偶尔想起,还是忍不住会想——若我当年放下私念救了薛采,若现在薛采还活着,他会做些什么呢?
必定,又能给这个世界增添更多精彩、更多故事、也更多传奇吧?
又是一年冬至,白雪如烟,晶莹剔透,宛如琉璃。
好一场琉璃大雪。
好一个瑞雪丰年。
end
《祸国》番外之 【阶前苔】
阶前苔
——薛茗番外
一
我在灯下绣着佛经的时候,远远地传来了钟声。
于是本该没入布帛的针尖,一滑,偏离了原先的轨道,刺进了我的食指指尖。
我没有挣扎,只是愣愣地看着血从针孔里冒出来,凝结成珠,再缓缓滴落,将原本明黄色的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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