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吉日 (10)(4 / 26)
怀瑾想起那个被评价为“狼”一样的男人的真实面貌,不禁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哪儿是狼啊,分明是只孔雀!”
“十年……”男子的眼中则满是感慨, “原来,已经十年了……”
“是啊,我风云变幻的卜年,却是颐非卧薪尝胆的十年。”女子说到这里,也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他虽然表面笑嘻嘻的没个正经,但真的是个很了不起的男人。
幸好,他也不是我的敌人。”
男了诡异一笑。
女子不禁道: “你笑什么?”
男子悠悠道: “颐非不可能是你的敌人的。”
“你为何如此肯定?如果我当年不肯答应收留他……”
男子打断她: “你一定会收留。因为,你发过誓要为师走报仇,绝不原晾颐殊。那么,还有什么比收留颐殊的眼中钉肉中刺更好的报复办法呢?”
女子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后,嫣然而笑: “你果然很理解我呢。”
“而我之所以说颐非不可能与你为敌,除了你们的敌人相同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
“是什么?”
男子忽然卖关子,不肯说了。
“快说啊!快说快说……”
“不说。”
“赫奕!”
“大丈夫说不说,就不说。你叫我的名字也没用。”
一旁的怀瑾,目光在两人身上转来转去,然后也笑了。其实,耶个原因她也知道,不过小姐……好像是真的真的不知道呢……小姐果然是很迟钝的人啊。
当年眼睛里只有一个姬婴。别人对她的心思如何,完全不知道。如果不足姑爷最勇敢地第一个表白,估计今天跟小姐住一起的,就不一定是姑爷了。
这样说起来,最可惜的就是丞相,他要是早点儿说就好了,偏偏临死前才说,害得小姐哭得眼睛都差点儿瞎掉了……一想到当年种种,她打了个寒噤,再看一眼前面依旧询问不休和诡异地笑就是不说的两个人,一种情绪慢慢地从脚底升起来,软软地蔓延到全身。
这种情绪的名字就叫——幸福。
千秋功过,后人评说。
幸福欢喜,却在今朝。
新平二年冬,程颐非称帝。四国历史,再次更写——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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