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资财的划分 (1)(11 / 21)
需的金银,就不过等于没有这期票时代所需的五分之一了。
让我们假设,某个国家某个时代的通货总共为一百万镑,这个数目已够流通国内全部年产物。再让我们假定,后来因为银行林立,发行兑现的期票一百万镑,而在金柜内保留二十万镑,以应不时的需耍。这样,在流通界就有了八十万镑金银币,和一百万镑期票,总共一百八十万镑了。但国内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流通、周转和分配,原来只需要一百万镑;现在,银行的作用又不能马上增加国内年产物数额。所以,在有银行作用以后,流通国内年产物,一百万镑仍是足够的。待售待买的货物量照旧,用以买卖的货币量,亦自然可以照旧。流通的渠道——如果这名称适当——自必完全照旧。一百万镑,就足以充满渠道了。逾这限度,灌注下去,势必溢而旁流。现在,我们灌注下了一百八十万镑了。八十万镑定然会溢流出米,这数额是国内流通界所容纳不下的。但是,国内不能容纳的数目,置之不用,又未免损失太大。因此,一定会把它送到外国去寻求在本国寻求不到的有利用途。不过,纸币是不能送到外国去的,国为外国离发行银行远,离可使用法律强迫其兑现的国家远,所以,纸币在外国是个能通用的。送到外国去的,一定是八十万镑金银。国内流通的渠道,以前由一百万镑金银充满,现在,却将由纸币一百万镑充满了。
这巨量金银送往外国,决不是无所为的,决不是送给外国作礼物的。它的外流,定然会换进一些外国货来,供本国人消费,或转卖给别国人民消费。假使运金银的人是甲国人民,他们现今用这巨量金银,购乙国货物,供两国人民消费。他们所经营的,就是所谓贩运贸易。由此获得的利润,当然是甲国纯收入的增进。所以,这巨量的金银,就象新创的基金一样,可用以开办新的事业。国内事业,现由纸币经营,金银就移转过来,作为这种新事业的基金。
如果他们用这巨量金银,购外国货物,来供本国消费,那买进来的货物,不是()游惰阶级消费的货品,如外国葡萄酒、外国绸缎等等,就一定是(二)更多的材料、工具和食料等,从而维持和雇用更多的勤劳人民,这些人民再生产出他们每年消费的价值,外加利润。
如果用于前一途径,就无异鼓励奢侈,增加消费,而不增加生产,不增加维持这项消费的固定基金,对社会无论就那一点说,都是有害的。
如果是用于后一途径,却可鼓励勤劳,虽然会增加社会上的消费,但也会提供维持这项消费的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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