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论奖励金 (2)(6 / 7)
但这法令又规定,燕麦价格不超过一夸特十四先令时,每输出一夸特,即可得奖励金二先令。对于这种谷物的输出,正象对于豌豆或蚕豆的输出一样,以前不曾发给奖励金。
这法令又规定:小麦价格涨至一夸特四十四先令时,即禁止小麦输出;黑麦价格涨至一夸特二十八先令时,即禁止黑麦输出;大麦价格涨至二十二先令时,即禁止大麦输出;燕麦价格涨至十四先令时,即禁止燕麦输出。这些价格,都似乎太低了;而且,就以强迫输出为目的而发给的奖励金说,在其停止发给的那个价格上,全然禁止输出,亦似乎不妥当。停止发给奖励金的价格,应当要低得多才对,不然就应该在高得多的价格上允许谷物输出。
就以上各点说,这项法令又不如旧的法令。但尽管有这一切论点,我们可用前人批评索伦法律的话,来批评这种法律,就是说,它本身虽不是至善的,但当时的利害关系、偏见和倾向不容许有更好的法律。这也许会给未来的更好法制铺平道路。
附录
为要解释并证明本章关于鰽白鱼渔业奖励金所说的话,我把以下二个报表附在这里。读者可信赖它们的正确。
第一个报表记载了,苏格兰十一年间的大渔船数,运出的空桶数,所捕得的鰽白鱼桶数,每桶海条及每桶满装时平均所得的奖励金。┌──┬────┬──────┬─────┬────────────┐│年次│大渔│运出的空桶数│所捕得的鰽│对各大渔船所付出的奖励金│││船数││白鱼桶数 ││├──┼────┼──────┼─────┼────────────┤││││ │ 镑 先令便士 ││1771│ 29 │ 5,948 │ 2,832 │ 2,085 00 ││1772│168 │41,316 │22,237 │11,055 76 ││1773│190 │42,333 │42,055 │12,510 86 ││1774│248 │59,303 │56,365 │16,952 26 ││1775│275 │69,144 │52,879 │19,315150 ││1776│294 │76,329 │5l,863 │21,290 76 ││1777│240 │62,679 │43,313 │17,592 26 ││1778│220 │56,390 │40,958 │16,316 26 ││1779│206 │55,194 │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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