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君主或国家的费用 (3)(9 / 21)
某种行为为正当、某种行为为不正当的意见。他们的做法,有时是采用比较虚假的寓言形式,如所谓《伊索寓言》;有时又采用比较单纯的箴言形式,如《所罗门金言》,提西奥尼斯及弗西里迪斯的诗,以及希西奥德某一部分作品等。他们在一个长期内,一味是这样增加智慧及道德的准则,而从未企图接一种极明确、很有组织的次序,把它们整理起来。至于使用一个或几个可从而推断它们的原则,有如从自然的原因推断其结果那样,把它们联结综合起来,那就更谈不到。把各种不同的观察,用若干普通原则联结起来,成为一个有系统的整列,这种优异的做法,最初出现在自然哲学方面的若干古代简浅论文中。往后,与此相类似的事情,亦渐在道德方面出现。日常生活的各准则,象在自然现象的研究一样,也按某种有组织的次序整理起来了,并且也用少数共同原理联结综合起来了。研究并说明这些起联结作用的原则的科学,称为道德哲学。
各不同作家,给予自然哲学及道德哲学以各种不同的体系。但是支持他们那些体系的议论,往往全无根据,至多不过是极其无力的盖然论罢了。有时,他们的议论,不过是诡辩,除不正确的、暧昧的日常说法外,没有其他根据。不论在何时代,思辨体系的采用,都只是关干琐细得不能对有常识的人的意见起决定性作用的推论,也就是关于没有什么金钱上利害的事情。诡辩对于人类意见,除关于哲学及思辨方面的事件外,几乎没有何等影响,可是对哲学及思辨方面的意见,它的影响往往最大。各自然哲学体系及道德哲学体系的拥护者,自然要努力暴露异己者议论上的弱点。在他们相互讨论异己者的议论当中,必然会想到盖然的议论和论证的议论的差异,似是而非的议论和决定性的议论的差异;由这精审严核引起的种种观察,必然会产生一种科学,讨论正确的和错误的推论的一般原理,这科学就是论理学。就其起源说,论理学是较迟于物理学及伦理学的,但在古代大部分——虽非全部——哲学学校中,伦理学通常总是先于其他二者的教授。那时候似有这种想法,要使学生在物理伦理这种非常重要的主题上从事推论,当然不能不预先教他们如何理解正确推论和谬误推论的差异。
古代哲学分作三部分,而在欧洲大部分大学中则改变过来,分作五部分。
在古代哲学中,几关于人类精神或神的性质的教示,通通是物理学体系的一部分。至干这精神或神的本质,不论由什么构成,都是属于宇宙大体系的部分,也就是能产生许多最重要的结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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